今(25)日上午10时起对曾到辽宁省、江苏省、四川省相关区域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今(25)日上午10时起对曾到辽宁省、江苏省、四川省相关区域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辽宁省、江苏省、四川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25日10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荣乐社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庄上自然村、或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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