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日早上2时起曾到江苏省及河南省相关区域的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明(1)日早上2时起曾到江苏省及河南省相关区域的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的江苏省及河南省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1日2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江苏省扬州市或河南省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且离开该等地方不足14天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河南省郑州市的人士...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