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候选组别须注意禁止宣传期的相关规定

各候选组别须注意禁止宣传期的相关规定 #新闻局 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现已进入禁止宣传期,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今(3)日强调,禁止宣传期内不能进行任何竞选宣传,候选名单受托人和候选人必须注意及遵守,以免触犯法律。 选管会上午联同廉政公署与各受托人及候选人举行工作会议,及后举行抽签仪式,以确定各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 ...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踏入冷静日前须移除竞选相关宣传品、讯息或资讯

踏入冷静日前须移除竞选相关宣传品、讯息或资讯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明(11)日零时踏入选举冷静期,根据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第1/CAEAL/2021号指引第4.3的规定,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及张贴或容许张贴之人,于今(10)日晚上12时或之前,须移除或删除于竞选活动期内放置在任何地方的宣传品、讯息或资讯。为让相关人士更好执行指引规定,选管会作出以下提醒: 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及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

封面图片

候选名单受托人最迟于周三作竞选活动的通知

候选名单受托人最迟于周三作竞选活动的通知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提醒,各候选名单受托人最迟于后(25)日向选管会作出拟组织竞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不履行相关义务者,可被科处1万至10万澳门元罚金。 《立法会选举法》第75-B条规定,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应最迟于选举日之前第18日(2021年8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透过亲临或电子途径...

封面图片

后(11)日零时踏入冷静期 任何人切勿再作竞选宣传

后(11)日零时踏入冷静期 任何人切勿再作竞选宣传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2021年立法会选举的竞选活动期至明(10)日午夜12时结束,后(11)日为选举冷静期,任何人都不可再进行竞选宣传。根据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的第 1/CAEAL/2021 号指引,所有竞选宣传品、竞选讯息或资讯,都应于9月10日午夜12时前移除或删除,否则可构成加重违令罪。 该指引规定,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及张贴或容许张贴之人,在9月10日午夜12时或之前...

封面图片

选管会联同廉署与各候选名单举行工作会议

选管会联同廉署与各候选名单举行工作会议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3)日联同廉政公署与各候选名单举行工作会议,向各候选名单受托人、候选人及其他人士介绍《立法会选举法》中关于竞选宣传、竞选宣传活动通知、举办或参加具福利性质非竞选活动的申报义务等规定,并进行交流,以加深相关人士对该等法律规定的了解,以免违法违规。 选管会主席唐晓峰、选管会委员黎裕豪、廉署助理专员欧阳湘、选管会委员高炳坤及廉署顾问冯伯恩出席了上午举行的工作会议。 ...

封面图片

终审法院裁定三份候选名单的受托人提起的选举上诉败诉

终审法院裁定三份候选名单的受托人提起的选举上诉败诉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参加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学社前进”候选名单的受托人陈乐琪、“新澳门进步协会”候选名单的受托人陈伟智、“民主昌澳门”候选名单的受托人郑明轩,针对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以相关参选人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为由,认定他们无被选资格的决定向选管会提出异议。经审议,选管会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决定,驳回各受托人提出的异议...

封面图片

公布被确定接纳候选名单及进入禁止宣传期 推出第2号指引

公布被确定接纳候选名单及进入禁止宣传期 推出第2号指引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鉴于终审法院于7月31日作出的裁判,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于今(2)日透过张贴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的告示,公布一份载有候选人完整身份资料的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的完整总表。 直选14份候选名单(128名候选人)  间选5份候选名单(12名候选人) ...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