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成暴利罪 须厘清债务人急需金钱是否处于“困厄状况”
为构成暴利罪 须厘清债务人急需金钱是否处于“困厄状况”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月,甲认识了乙,并知悉乙借款予他人赚取利息。由于急需金钱,甲向乙查询借款条件。乙表示每借出100,000澳门元,必须先抽取5,000澳门元作利息,另每月需支付5,000.00澳门元利息及签署支票作抵押。甲同意及要求借款400,000澳门元。二人协议甲在一年半内完成还款,连本金与利息合共还款630,000澳门元。乙向甲交出380,000澳门元并抽起20,000澳门元作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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