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零时起曾到云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19日零时起曾到云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云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19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那邦镇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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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3)日零时起取消曾到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或江苏省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23)日零时起取消曾到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或江苏省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或江苏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23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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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零时起新增及取消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2月28日零时起新增及取消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云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疫情变化,自2021年12月28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 14 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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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零时起曾到江苏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4日零时起曾到江苏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江苏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4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或武进区湖塘永定社区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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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21)零时起取消曾到广东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 (21)零时起取消曾到广东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9月21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越秀区建设街道。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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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零时起新增曾到陕西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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