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零时起曾到北京市、云南省及河北省多个地区人士的防疫措施

12月4日零时起曾到北京市、云南省及河北省多个地区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北京市、云南省及河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2月4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琨御府东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或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尹村镇的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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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7)日零时起取消曾到北京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北京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27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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