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闻【Now新闻台】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发表煽动文字等11项罪成,上诉被高院驳回。
#港闻 【Now新闻台】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发表煽动文字等11项罪成,上诉被高院驳回。 谭得志由囚车押送到高等法院听取裁决。 绰号「快必」的谭得志被控于2020年摆街站时,发表「光时」等口号,被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结、发表煽动文字等11项罪成,判囚3年4个月。 上诉方指涉案的言论不止有一种诠释,煽动罪是普通法,控方须证明被告犯案意图。 法官在判词指,煽动罪是成文法而非普通法,而煽动暴力的意图,并非煽动罪必要元素,驳回谭得志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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