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上诉庭:华小与淡小以母语教学不违宪
马国上诉庭:华小与淡小以母语教学不违宪
马来西亚备受瞩目的华文小学与淡米尔小学被指违反联邦宪法上诉案星期四(11月23日)下判。上诉庭驳回四个马来组织挑战华小与淡小违宪的上诉申请。这意味华小与淡小都没有违反联邦宪法。这些马来组织随即向联邦法院上诉。
上诉庭法官苏邦连为首的三司星期四裁定,华小和泰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符合联邦宪法的。聆审的另两位法上诉法官是古纳兰和阿兹祖。
法官阿兹祖宣判时说:“马国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并未违反联邦宪法第152(马来语是马国国语)条文。”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52(6)和第160(2)条款,我们认为华小和淡小并非公共机构,因此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并未抵触宪法。”根据宪法,马国所有公共机构都必须使用马来语。
本案上诉方是四个马来组织代表,他们之前在吉隆坡高庭和哥打峇鲁高庭挑战华淡小违宪的诉讼遇挫后,就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代表教育部长和马国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译音)此前告诉上诉庭,在华小和淡小使用其他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并不违反联邦宪法,因为作为国语的马来语已是这些学校的必修课。
他说:“在多源流学校使用母语作为教学语言,历来都受到认可。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也明规定使用母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权益。联邦宪法第152条的目的是将马来语列为国语,同时维护在教育体系中使用其他语言的权益。”
马国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主席陈大锦闻判后告诉媒体,这是一次具有标杆意义的判决。“这项标竿性的判决充分证明马国多元族群母语教育的合法地位,以及我们(马国少数族群依法)享有的公平权利。这次判决有助巩固马国多元社会特征,也对国家发展与和谐有利。”
2023年11月23日 3:0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