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 77% 职工代表通过降薪方案,员工袁某拒绝降薪申请劳动仲裁,被法院驳回,法院的裁定是否合理?
某公司 77% 职工代表通过降薪方案,员工袁某拒绝降薪申请劳动仲裁,被法院驳回,法院的裁定是否合理? 天平座的回答 这是典型的比例原则在劳动争议个案中的具体适用。 何为比例原则?就本案而言,就是指公司在可以启动裁员的情况下,而采取了对保障劳动者就业更为有利方式,即部分高薪员工阶段性降薪的措施。 不仅如此,公司实施此项措施的操作流程也是堪称典范: 1.公司的降薪方案是适当并且善意的。此次降薪方案根据员工收入水平不同分为三个梯次。首先,优先保障收入相对较低的员工,即月薪15000元以下员工并不在此次降薪范围之列。其次,再以月薪25000元为分界点设置20%和30%两个降薪幅度。最后,降薪是2023年度,是阶段性的。 2.因为降薪不是针对个别员工,公司并没有以单方通知的形式强制执行,而是通过民主程序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降薪方案,然后公示并签订了集体合同。民主程序的显著特点就是一旦表决通过,即使投反对票的员工也是要受到约束的。 3.公司不仅走了民主程序,还将集体合同在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且通过了审查。如果说比例原则、民主程序更多的体现了合理性,那么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则提升了合法性。 除此以外,这个劳动争议上升为典型案件是非常有意义的: 当下,裁员已经成为企业遇到经营困难的不二选择,实际上在裁员之外必然存在第二选择。本案上升为典型案例就是在倡导这样一种价值观,当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可以同时兼顾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的。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天平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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