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拼多多开除事件中另一位当事人王太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其他同事的记录,整月这位同事都保持着周日、周一到周五每周六天,早十时前
12日,拼多多开除事件中另一位当事人王太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其他同事的记录,整月这位同事都保持着周日、周一到周五每周六天,早十时前后到晚十时左右的打卡。 王太虚称,“我承认自己言论有些过激,但不后悔把视频发到了网上…加入拼多多一年半以来,我几乎一直处于早上11点上班、晚上11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的状态,每月工时在300小时左右,这也是组内不少同事的现状。如果工时不达要求,会被主管谈话。但这些都不会‘白纸黑字’进行明文规定,而是一种隐性制度,很难举证。” 目前,王太虚已经在咨询劳动仲裁等相关事宜。“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有愤怒、无奈、惋惜。愤怒在于公司的加班制度正不断突破底线;无奈是由于加班文化带来的薪资确实稍微高一点,大家也由于自己的个人规划和生活压力必须留下来;惋惜的是还有数千个‘我’留在这个制度里。”王太虚说。 举证难、认证难是目前超时加班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监管执法单位的角度看,往往容易陷入只有劳动者举报,才能被动监管的局面;而为了保住工作,愿意站出来和公司对抗,且有足够对抗能力的劳动者却极为少数。 “按照劳动法的最上限工作时间来看,‘996’工作制度显然超时,甚至超过的时长相当惊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乐元认为,不论加班长短,用人单位都是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这个“协商”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流于表面甚至“缺席”。“从我入职一年半来看,我没有接触过公司的工会组织。”王太虚说。 制度的缺失也让“过劳死”难以认定。2003年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七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并不包括“过劳死”。“严格意义上说,‘过劳死’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按照现行条例,有可能可以将‘过劳死’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是,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情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锴说,认定标准相对比较严格。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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