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有讲法指两地法院会就案件资料或执行情况相互通报是谬误
律政司:有讲法指两地法院会就案件资料或执行情况相互通报是谬误 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下星期一起生效。律政司表示,留意到有讨论指《安排》生效后,两地法院会就案件的资料或执行情况等,相互通报或者交换资料,形容有关讲法是谬误。发言人解释,《安排》只涉及两地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而是否有需要在另一地申请执行判决,完全是当事人的选择,两地法院并不会就案件的情况或当事人提出的执行,申请交换资讯。至于有讲法指在《安排》实施后,内地的法院判决结果将会自动适用于香港,在港的资产可被内地直接充公,律政司亦表示完全是谬误。发言人强调,《安排》的目的是回应两地民生和经贸活动交流合作日趋紧密,需要一套清晰和全面的相互执行民商事判决机制,减少当事人就同一争议提出重复诉讼,充分保障及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行政长官李家超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任何内地法院的判决都要先在本地法院登记,相关当事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反对,亦可向法院提出理据,法院会依据法律原则处理。他说当事人反对的意见和理据会经法庭聆讯,强调相关程序公平,体现法治和公义。 2024-01-23 1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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