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生效 签署9项司法协作安排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生效 签署9项司法协作安排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今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内地与香港至今签署9项司法协作的安排,基本实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的全覆盖。杨万明在一个研讨会致辞表示,当局参考但不局限于国际司法协助互认执行的范围,也将知识产权等国际公约明确排除的判决类型,涵盖在新机制之中,实现一国之内最大范围的互认执行。他表示,期待两地司法法律人不断推动司法法律规则衔接的新发展,不断深化一国之内更紧密、更包容、更互信的司法联系。杨万明又说,跨境民商事案件是司法法律规则的鲜活载体,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蕴含广泛社情民意,两地法院要在综合考虑跨境当事人的诉求,两地法律规则的差异,各自执行机制的特点等基础上,公平、公正、创造性作出便利跨境认可执行的判决和判项,促进判决跨域流通和执行,合力打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杨万明指出,新机制将极大地增加域外当事人选择香港法院来解决涉内地资产案件的需求,激发内地企业建立香港超级联系人走出去的期许,为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与争议解决中心,增加新的发展动能。 2024-01-29 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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