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有议员质疑国际组织定义过阔 官员指已作平衡
23条立法|有议员质疑国际组织定义过阔 官员指已作平衡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开会,逐条审议草案条文,条文中的国际组织泛指「某组织,其成员包括一个或多于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议员黎栋国质疑定义过阔。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解释说,作出有关定义时已有平衡,如果定义太窄,可能令部分「挂羊头卖狗肉」的机构不被纳入,条例的效用就会大大减少。议员陈绍雄关注「国际组织」是否包括由政府直接资助或成立、专进行投资活动的实体,如果香港企业与相关实体做生意,又是否属于与国际组织的活动交往。廖李可期回应说「国际组织」包括受任何国家、地区或地方委以职能的实体,但单纯与「国际组织」交往并不会受影响,必须与条例列明的罪行挂勾才会有影响。议员叶刘淑仪质疑,条例对国际组织的定义不完善,有机会受到挑战。 2024-03-08 1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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