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有议员指非法骚扰举证门槛过高 邓炳强称立法要公道
23条立法|有议员指非法骚扰举证门槛过高 邓炳强称立法要公道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6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提出,对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作出非法骚扰作为,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多名立法会议员关注,条例的举证门槛过高,难以入罪。经民联主席卢伟国表示,条例上的文字表述宽松,担心是「对敌慈悲对友刁」;工联会的吴秋北就建议条例的刑罚应分两级制,若未能符合条例内所有定罪条件,纯粹是对执行国安工作人员作出侮辱,就处以较轻刑罚。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在订立法例时要公道,而非考虑是否慈悲,一方面对执法及处理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有适当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以免市民会误堕法网。他又以自己2019年与家人受到滋扰的经验为例子,指有人向他作出骚扰言论,他并不感到害怕,但若打电话到他家人的工作地点,情况就不同,因此要视乎场景及对象等因素。民建联的黄英豪及选委界议员简慧敏关注,条例并无域外效力,会否影响执法效果,举例若有人利用外国电话卡,向本港的执法或负责国安工作人员作出骚扰行为,当局会否有任何技术手段搜证,作出检控。邓炳强表示,即使有关讯息是在外地发送至本港,这个情况下,只要有部分行为是在香港发生,本港法院都有处理权。 2024-03-13 10:16:26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