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议员关注条文对公共基建设施涵盖范围
23条立法|议员关注条文对公共基建设施涵盖范围 立法会一个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有关《基本法》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提到,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包括任何人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最高可判监20年,如涉及勾结外国势力可判终身监禁。多名议员关注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经民联林健锋及自由党的张宇人都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公共基础设施是否包括联交所等。张宇人关注,如有人冲击本港联系汇率等,条文是否可涵盖。张宇人又说,货柜码头对本港相当重要,如海港被瘫痪影响会很大。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条文属大包围,亦有很多金融方面的条例可套用。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说,政府在条文中特意用不穷尽的方式以表达公共服务,相信可包括其他公共设施,但当局会再检视,以确保涵盖在内。另外,条文亦规管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作为,A4联盟的杨永杰关注,如有电脑人工智能程式教唆他人去暴动及分裂国家,条文是否能处理。廖李可期回应说,条文涉及透过电脑系统进行作为,如透过电脑程式进行有关行为,法例似乎都可涵盖。 2024-03-10 15: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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