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 「限制咨询个别律师」条文范围相对狭窄

23条立法|林定国: 「限制咨询个别律师」条文范围相对狭窄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4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对于有两条条文分别列明,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可限制咨询个别律师、限制咨询任何律师。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解释,其中一条条文限制正被调查人士、在48小时内咨询任何律师;另一条文限制被捕人士在被羁留期间咨询个别律师,没有48小时的限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说两条条文用于不同情况,举例指若当局可以明确指明道姓某一名律师与被捕人会面,可能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就可以利用「限制咨询个别律师」的条文;当若知道被捕人有很多同党、当中可能包括律师,但未能指明道姓,「限制咨询所有律师」的条文就能确保不会出现通风报信的风险。对于A4联盟的议员杨永杰认为,若要利用「限制咨询所有律师」的条文应该属较严重情况,只限制48小时是否足够。林定国强调,决定运用两条条文并非取决于案件的严重性,指「限制咨询个别律师」的范围相对狭窄,限制基本人权的情况相对上并非最严重,而「限制咨询所有律师」是绝对性禁止,暂缓相关人士的权利,形容是很严重的限制,所以不能无了期。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乐逢源提及,其他司法管辖区都有相关限制,部分没有明确规定时限,而香港写明限制48小时比其他司法区更清晰,认为可令市民安心。 2024-03-11 13: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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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限制咨询有关个别律师条文以避免通风报信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4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可限制咨询相关个别律师」的条文,指条文所指明是限制被羁留人士在羁留时间内的咨询,但不影响相关人士在其他任何阶段咨询律师的权利,指根据人权法任何人都有权咨询律师。他解释说条文是希望限制有律师藉咨询为名,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等,强调不影响被羁留人士咨询其他律师的自由。选委界议员管浩鸣关注,限制被羁留人士咨询个别律师,会否透过其他律师通风报信,例如只找同一政治理念的律师。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若有确切原因相信被羁留人士会利用一名律师向另一名被限制的律师传达讯息,警方可以向裁判官申请再限制其他律师。他又说,若认为有关人士咨询律师会影响司法公正等,可以引用另一条文「因应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可限制咨询律师」,以限制咨询律师。 2024-03-11 1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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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陈弘毅指草案收窄罪行范围 相对原有咨询文件有改善 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提出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正在北京的全国政协委员、基本法委员会前委员陈弘毅表示,草案收窄罪行范围,其中有关「国家秘密」的犯罪规定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定义均有所收窄,回应社会人士提出的关注,相对于原有咨询文件有所改善。草案提到,警方调查国家安全罪行时,可向法庭申请延长被捕人羁留期,在48小时基础上,延长最多14日;亦可向法庭申请限制咨询个别律师,陈弘毅说,这参考了英国的国家安全法律,相比起外国而言并非特别严厉,行使相关权力时也有法庭监管。陈弘毅又指,草案中的「煽动罪」定义和元素,并无改变原本刑事罪行条例的程序,只是提高最高刑罚。 2024-03-09 16:58:0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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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称律师倘非接受咨询但不披露有人拟叛乱属犯法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继续会议,逐条审议条文内容。在「披露他人犯叛国罪的规定」中,列明基于法律专业保密权理由的申索、权利或享有权,不受影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基本法下保障任何人有权咨询律师,举例指若有人向律师咨询组织军队推翻特区或中国会否犯法,整个咨询过程内容需要保密,律师不向外披露,不会触犯法例。林定国又指,若有人并非咨询,例如向一名律师朋友透露即将叛乱,该律师如果不作披露就属犯法,不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林定国亦提到,在「叛国」的条文中,「意图损害中国在战争中的形势,而协助在战争中与中国交战的敌方」,加入「意图」的字眼,是因为「协助」可以包括救援工作,但若相关人士没有意图参与战争,就不会触犯法例。另外,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叛国」的条文中针对的「中国公民」,其定义根据中国国藉法,即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出生在中国领土,所以一般外国人在香港居住满7年、并非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不会「跌入」有关情况。至于「叛国」条文中的「战争」,邓炳强回应指,属实体战争、即「打仗」,金融、科技等战争由其他法例处理。 2024-03-09 10:52: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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