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遵从规定提供资料案 邹幸彤等被告上诉被驳回须即时服刑
没遵从规定提供资料案 邹幸彤等被告上诉被驳回须即时服刑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与两名前常委2021年没有应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成立以来职员名单、活动及收支纪录等资料,被裁定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成,判囚4个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诉,被高等法院驳回,须即时服刑。上诉方代表大律师表明3人会上诉至终审法院。法官黎婉姫在判词中指,认同原审裁判官指「外国代理人」并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须举证,所以要求警方发出通知书前,要举证至刑事标准证明涉案组织属外国或台湾政治组织实属无理,认为控方毋须证明任何人或组织包括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法官指被告从一开始就坚定犯案拒交资料,并一同行事,举行记者会并向警方发公开信,认为刑期并无明显过重,驳回刑期上诉。 2024-03-14 21:04:4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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