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指无理由及动机透过国安条例对新闻界设限

23条立法|林定国指无理由及动机透过国安条例对新闻界设限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日刊宪,对于外界关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为更有效实施条例及《香港国安法》,而设立附属法例,当中会否涉及将案件移交内地审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于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香港国安法》中的55条是例外情况,当遇上极端情况,本港司法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再经过严谨程序下,才可将案件交内地审讯。林定国重申,有关做法涉及管辖权问题,不可能透过附属法例扩充权力。林定国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大原则于第2条写明,充份保障人权自由,基本法亦有保障新闻自由,强调香港要保持优势,维持新闻自由及资讯自由是必要举措,无任何理由及动机,透过条例对新闻界设特别限制,认为有指针对新闻界的想法不合常理亦无事实基础。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同一节目举例提到,《香港国安法》已实施3年,亦无针对过传媒。至于会否计划制订很多附属法例,邓炳强表示,绝对不会,重申法例的重要部份已经处理,附属法例主要在于执法时,当发现主体法例中有细节或程序需要清楚阐述,才会动用附属法例。 2024-03-23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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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不会透过附例增加刑罚 斥美英等国伪善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日刊宪,正式生效。 条例赋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权力订立附属法例,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外界不必对订立附属法例有过份顾虑,当局不会透过附例增加刑罚,只为程序安排作优化或细化工作。林定国又批评,澳洲及英、美等国家「不友善」,对本港23条立法的批评千篇一律,他指相关国家的国安法更模糊,形容他们伪善。 2024-03-23 1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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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新法例无损新闻自由 不论对政府批评多尖锐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绝对无意、实际上亦不会对新闻自由施加任何额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评政府的自由,无论该些批评有多尖锐和严厉。新闻界只要贯彻求真、公平、客观、不偏不倚和全面报道的最基本专业守则,毋须特别顾虑会违反法律,包括新条例中针对国安风险的规定。林定国以「变与不变」为题在《明报》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础,亦是香港的独特优势之一,强调「不需变、不可变、不能变」是普通法法治背后的价值观和目标,法律必须保障基本人权自由,但亦必须同时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至于「能变、可变、需变的」,林定国认为是具体详细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条文,以确保因应环境转变仍可有效落实体现普通法制度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就是例子,法例补上国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权自由,没动摇普通法法治的价值观和目标。 2024-04-29 09: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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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称草案借鉴海外国安法例 非搬字过纸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出席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首次会议,他指出,草案借鉴了海外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法例,但绝非搬字过纸,而是审慎详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吸收了一些外国的经验,草拟最合适香港的法律。林定国说,草案众多的条文并非是全新的事情,当中不少的条文是完善和厘清现行的普通法和一些过时的成文法,特区政府是很有信心条例草案是完整管用、具有前瞻性和灵活性,相信草案审议后,将会补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最后的一块短板,让香港有完整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系统。林定国又指出,今次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更好保障特区居民的权利和特区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到法律保护,基本法和两个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大部分并非绝对,而是可以基于保障国家安全等理由,依法受到必要的限制。他重申立法已充分顾及相关权利和自由,确保不会造成不合理的限制,条例草案完全符合保障人权自由的国际标准。 2024-03-08 15: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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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指涉案人是否违反国安条例 举证责任在当局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昨日刊宪并正式生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重申,涉案人士是否违反条例,要视乎意图及实际情况,举证责任在当局。被问到如果市民将外国批评条例的意见放上网会否触犯法例,林定国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说,如果当事人很认同言论,不断放上网,并留言挑动市民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的仇恨,有机会违法;但如果只是好奇、求真,邀请大家回应,便很难说有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对于如有市民透过不断批评政府,希望令政府撤销政策,会否违反条例。林定国指出,要视乎客观环境,如果该名人士较为固执,不断批评政府的意图是希望政府做得更好,便很难推论属纯粹挑起仇恨;但如果当政府回应后,仍然不断批评,便可能令人怀疑有关意图,不过他强调,举证责任在当局,亦有一定难度。至于市民如在家中收藏被指是煽动刊物作纪念有无违法。林定国重申要视乎有无合理辩解,如果不会增加国家安全风险,较大机会构成合理辩论,但如果藏有100份、并计划「周街派」,便难说是纪念用途。出席同一节目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条例生效后,会评估被通缉人士是否实施新法例下对潜逃者的限制措施。对于新法例下会否有更多潜逃者,邓炳强说,当局会否公布新一批通缉者名单与条例无必然关系,而且并非所有被通缉人士都属法定潜逃者,需要经过相关法定程序作出宣布。 至于游行示威会否堕入煽动罪的法网,邓炳强强调在新法例下,市民仍然享有游行集会的权利,只要遵从相关法例绝对无问题。 2024-03-24 12:40:5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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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23条立法不额外限制媒体批评政府的自由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港媒撰文称,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俗称的基本法23条立法)不会额外限制媒体批评政府的自由。 《明报》星期一(4月29日)刊发林定国以“变与不变”为题发表的文章。林定国文中称,新法例绝不会对新闻自由施加额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针对批评政府的自由,“无论相关批评有多尖锐和严厉”。 他说,新闻界只要贯彻求真、公平、客观、不偏不倚和全面报道的最基本专业守则,毋须特别顾虑违法,包括新法例中针对国安风险的规定。 林定国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础,也是香港最核心的独特优势之一。普通法法治背后的价值观和目标“不需变、不可变、不能变”,法律必须保障基本人权自由,但也必须同时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 他说,“能变、可变、需变”的是制度安排和法律条文,以确保它们能因应环境转变而仍可体现上述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刚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就是一例,该法例补上国安法律的短板,没动摇普通法法治的价值观和目标。 林定国星期天(28日)在脸书发文,介绍他近日出席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举办的午餐会,以及厂商会会董晚宴,与不同界别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进行持续解说及交流。 他在会面中说,条例符合国际人权自由标准,包括回应传媒业界的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作为“非法披露国家秘密”的答辩理由;加入措施保障“无辜第三者”(innocent third party),免受疑犯或潜逃人士的行为影响;条例的执行设有制度上的保障,杜绝滥用的情况,包括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才能进行检控等。 林定国上星期二(23日)明确表明,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涵盖煽动罪行,目前没计划再制定“假新闻法”。 2024年4月29日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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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授权行政机关订立附属法例更有效维护国安 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包括涉及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订立附属法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把关于主体法例的繁复及技术性事宜,例如执行细节,行政事宜,以及须由行政机关持续检视和完善、及时订立的事宜,以制定附属法例方式处理,是普通法制度下的惯常做法,行之已久,其他司法管辖区例如英国和美国亦有相关做法,呼吁市民毋需顾虑。他说,为了更有效地实施主体法例,由立法会授权行政机关订立附属法例,在香港的法例中亦非常普遍,今年以来订立的附属法例已有超过20条,例如《道路交通条例》、《按摩院条例》下的附属法例。邓炳强又说,附属法例必须按照主体条例的规定而订立,内容不得超越主体条例所规管事宜的范围,附属法例亦会交由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订立,立法会可以修订、甚至废除有关附属法例,可见订立附属法例的权力,是会受到有效制约。他重申,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而且现时无法预计,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附属法例,就《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规定订立具体落实细节,才能更有效实施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2024-03-16 22:40: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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