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指涉案人是否违反国安条例 举证责任在当局
23条立法|林定国指涉案人是否违反国安条例 举证责任在当局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昨日刊宪并正式生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重申,涉案人士是否违反条例,要视乎意图及实际情况,举证责任在当局。被问到如果市民将外国批评条例的意见放上网会否触犯法例,林定国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说,如果当事人很认同言论,不断放上网,并留言挑动市民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的仇恨,有机会违法;但如果只是好奇、求真,邀请大家回应,便很难说有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对于如有市民透过不断批评政府,希望令政府撤销政策,会否违反条例。林定国指出,要视乎客观环境,如果该名人士较为固执,不断批评政府的意图是希望政府做得更好,便很难推论属纯粹挑起仇恨;但如果当政府回应后,仍然不断批评,便可能令人怀疑有关意图,不过他强调,举证责任在当局,亦有一定难度。至于市民如在家中收藏被指是煽动刊物作纪念有无违法。林定国重申要视乎有无合理辩解,如果不会增加国家安全风险,较大机会构成合理辩论,但如果藏有100份、并计划「周街派」,便难说是纪念用途。出席同一节目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条例生效后,会评估被通缉人士是否实施新法例下对潜逃者的限制措施。对于新法例下会否有更多潜逃者,邓炳强说,当局会否公布新一批通缉者名单与条例无必然关系,而且并非所有被通缉人士都属法定潜逃者,需要经过相关法定程序作出宣布。 至于游行示威会否堕入煽动罪的法网,邓炳强强调在新法例下,市民仍然享有游行集会的权利,只要遵从相关法例绝对无问题。 2024-03-24 12:40:5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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