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指涉案人是否违反国安条例 举证责任在当局

23条立法|林定国指涉案人是否违反国安条例 举证责任在当局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昨日刊宪并正式生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重申,涉案人士是否违反条例,要视乎意图及实际情况,举证责任在当局。被问到如果市民将外国批评条例的意见放上网会否触犯法例,林定国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说,如果当事人很认同言论,不断放上网,并留言挑动市民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的仇恨,有机会违法;但如果只是好奇、求真,邀请大家回应,便很难说有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对于如有市民透过不断批评政府,希望令政府撤销政策,会否违反条例。林定国指出,要视乎客观环境,如果该名人士较为固执,不断批评政府的意图是希望政府做得更好,便很难推论属纯粹挑起仇恨;但如果当政府回应后,仍然不断批评,便可能令人怀疑有关意图,不过他强调,举证责任在当局,亦有一定难度。至于市民如在家中收藏被指是煽动刊物作纪念有无违法。林定国重申要视乎有无合理辩解,如果不会增加国家安全风险,较大机会构成合理辩论,但如果藏有100份、并计划「周街派」,便难说是纪念用途。出席同一节目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条例生效后,会评估被通缉人士是否实施新法例下对潜逃者的限制措施。对于新法例下会否有更多潜逃者,邓炳强说,当局会否公布新一批通缉者名单与条例无必然关系,而且并非所有被通缉人士都属法定潜逃者,需要经过相关法定程序作出宣布。 至于游行示威会否堕入煽动罪的法网,邓炳强强调在新法例下,市民仍然享有游行集会的权利,只要遵从相关法例绝对无问题。 2024-03-24 12:40:5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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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林定国指无理由及动机透过国安条例对新闻界设限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日刊宪,对于外界关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为更有效实施条例及《香港国安法》,而设立附属法例,当中会否涉及将案件移交内地审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于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香港国安法》中的55条是例外情况,当遇上极端情况,本港司法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再经过严谨程序下,才可将案件交内地审讯。林定国重申,有关做法涉及管辖权问题,不可能透过附属法例扩充权力。林定国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大原则于第2条写明,充份保障人权自由,基本法亦有保障新闻自由,强调香港要保持优势,维持新闻自由及资讯自由是必要举措,无任何理由及动机,透过条例对新闻界设特别限制,认为有指针对新闻界的想法不合常理亦无事实基础。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同一节目举例提到,《香港国安法》已实施3年,亦无针对过传媒。至于会否计划制订很多附属法例,邓炳强表示,绝对不会,重申法例的重要部份已经处理,附属法例主要在于执法时,当发现主体法例中有细节或程序需要清楚阐述,才会动用附属法例。 2024-03-23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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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指反对意见部分误解 林定国称免责辩护须举证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立法会的联席委员会会议表示,23条立法咨询期内收到的反对意见中,部分明显来自反华或被通缉人士等,部分意见部分属误解或有心误导,例如指23条立法后便没有自由,他形容是「贼仔不想我们锁门窗」。但他说,当中亦有参考价值,就当属误会,政府会清楚解说。对于政府考虑在「国家秘密」相关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免责辩护。工联会吴秋北认为维护国家安全属一国两制最高原则,即等同最高公众利益,关注有甚么情况可凌驾这个原则。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应说原则上没有甚么比国家安全重要,但认为亦要分清楚,在个别情况下,尤其披露国家机密所引伸的国家安全风险,可能需要平衡,强调逻辑上看不到有冲突。但他重申,即使引入有关做法,门槛亦会很高,举证责任必然在于提出要引用免责辩护人士身上。林定国与邓炳强离开立法会时被问到,有关条例草案会否在下星期交予立法会首读、是否赶及4月中完成立法,他们并无回应。 2024-03-06 1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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