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内部文件重申:保荐机构对再次申报 IPO 要针对性核查三大事项

上交所内部文件重申:保荐机构对再次申报IPO要针对性核查三大事项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在问题解答中,上交所对保荐机构明确,发行人再次申报IPO时,应当对前次申报被否或撤回的具体原因、整改落实情况、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等三大事项进行针对性核查,并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充分说明。在IPO实践过程中,二次申请上市的项目并不少见。上述核查的三大事项,均是常见且重点关注的问题。(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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