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七旬翁遭砖击中亡 两青年暴动罪成 判囚5年半
#法庭报导1⃣七旬翁遭砖击中亡两青年暴动罪成判囚5年半https://bit.ly/3pfq7VE陪审团上月裁定误杀和蓄意伤人罪不成立,暴动罪成。法官杜丽冰判刑时指,对陪审团的决定表示尊重,但并不会减低涉案暴动所带来的悲剧结果,形容是一个严重的暴动。杜官以6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两人初犯、年轻、缺乏成年人指导,故酌情减刑半年,2人判监5年半。判刑后,杜官赞扬本案的市民证人柯明玉和休班消防员邓志伟为「无名英雄」,他们自发地在社区清理路障,不但具有刚毅的精神,更具香港的精神。她又称许负责调查本案的警察,想像到查案过程需观看大量影片,必然是数以千计小时的艰巨工作,正因如此,香港警队才会被视为亚洲最出色的警队,甚至乎全世界最出色的警队之一。2⃣20岁女学生认理大内暴动惟未满21岁不能判监官促律政司修例以直接判监https://bit.ly/3zOCVHr17人被指从理大校园「突围而出」,逃入科学馆后被捕。7人不认罪明年1月开审,当中20岁女学生今承认暴动罪,为承认校园内参与暴动首人,押后至9月2日判刑。由于被告未满21岁,根据法例不能判监,除非认为没有其他适当处置方法,或属「例外罪行」,惟暴动罪并不包括在内。法官陈广池促请律政司慎重考虑修例,扩阔「例外罪行」的涵盖范围,令法庭毋须为16至21岁的被告索取惩教院所报告,而是直接判监。3⃣【理大围城】「抢犯」不果被制服20岁男认暴动判教导所取代另案所判的劳教中心https://bit.ly/3QACxmP示威者在校园对出的畅运道与警方对峙,至凌晨约5时19人被捕。其中案发时18岁的男学生,尝试从速龙手上抢去另一名示威者,但最终同被制服及拘捕。他早前承认暴动罪,暂委法官郑念慈今判他入教导所。被告另牵涉9.14淘大非法集结案,两日前被判入劳教中心,而本案的教导所命令将会取代该案的劳教中心命令,换言之被告只须于教导所服刑。被告被押走时举手握拳高呼:「拜拜!出面见!」亲友则称:「保重呀家梁!」4⃣9.29旺角警民冲突工程师认藏武囚140日官:用镭射笔照射警方风险高https://bit.ly/3w17qsB5⃣运输工称遭警无理袭击受伤索偿败诉须付讼费官:证供不可信https://bit.ly/3Qmmf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