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围城】15人暴动案控方申请修改控罪扩阔犯案日期官质疑不利被告抗辩https://bit.ly/3SULu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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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理大围城】3人开审前认暴动等罪 还柙至1.18判刑 官质疑被告「唔觉得自己错」

#法庭报导1⃣【理大围城】3人开审前认暴动等罪还柙至1.18判刑官质疑被告「唔觉得自己错」bit.ly/3vzeLz9其中一名被告亲撰求情信,形容自己犯案是一个「极其愚蠢的决定(terriblyunwisedecision)」,若能重来,必定会选择另一条道路。惟法官陈广池随即质疑被告信中未有直接认错,「佢唔觉得自己错㖞」,相信他是「俾人拉咗,做咗炮灰」,才会认为「如果有得拣我就唔喺前线,咁易俾警察拉到」。2⃣听障学生袭警罪上诉得直发还重审辩方指控方逾6个月才提检控超时限押后1.17裁决bit.ly/3QaZEp42019年9月15日「港岛自由行」,案发时20岁的听障学生被指拉扯时任高级警司的胡椒喷剂,令他倒地受伤。学生被裁定袭警罪成,被判更生中心,他及后向高院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及刑罚,但法官将案件发还重审。被告曾就重审令向终院上诉但被驳回。案件今处理法律争议。辩方指出,控方于重审令颁下的6个月后才提出检控,超出时限,因此冀裁判官能裁定法庭在这方面没有司法管辖权。裁判官王证瑜押后至1月17日就法律争议作裁决。3⃣【立场案】控方称中大冲突两年报导与暴动案判词不符可推论具煽动意图bit.ly/3jTbJmQ审讯第13天,控方拟传召国安处督察就涉案文章所涉人物和背景作供,包括指钟沛权妻子、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被捕后,《立场》检视做法并下架文章;及中大暴动案审结后,《立场》明知而发布与法庭判词不符的内容,可推论其煽动意图。辩方认为相关证供与案件无关,反对传召证人。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终着控方以其他方式处理中大案证供,并准许证人就相关人士的背景作供,督察确认受访者何桂蓝等人因初选案被捕,罗冠聪、张昆阳和许智峰则正被通缉。4⃣郑子豪准保释4.19上诉判词:惩教指两案刑期无法同期执行bit.ly/3QbfP5E「12港人」之一郑子豪两案分别判监10及28个月,法官下令部份刑期同期执行,总刑期为31个月。郑就次案刑期提出上诉,早前向上诉庭申请保释以待上诉,获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批准。彭官今颁下决定理由,当中透露惩教指两案刑期无法同期执行,而上诉聆讯定于明年4月19日,为免出现郑在上诉前已服毕所有或大部份刑期的情况,造成不公道,应批准他保释外出。5⃣「健仔」等4人涉妨碍司法公正将与协助匿藏货仓员合并及转介至区院2.1再讯bit.ly/3Ilb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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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11人遭控鼓励形式参与暴动】2019年11月发生理大围城事件,警方包围理工大学时有市民于油尖旺聚集,共超过两百人被控暴动罪,其中11人否认暴动,于今(2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审理。11名被告均否认犯行,其中又有两人另涉案管有索带案,因先前索带案被终审法院裁定不属条文中的「非法用途工具」,今于开审前改控刑责较重的「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控方开案陈词表示,虽未能证明被告有做出破坏社会安宁行为,但有足够证据肯定两人鼓励参与暴动,两名索带被告则是指索带可以用来绑杂物堵路,根据当时环境可以肯定其非法意图,明日将继续审理。By#香港#反送中#理大围城#暴动罪关注备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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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11人暴动罪成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围理大期间,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多案,本案中「12港人」郭子麟及IVE学生林敏诺已认罪。其中11名被告的案件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原区域法院)进行裁决,香淑娴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押后至12月17日上午求情,12月31日与其他认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即时还押。控方开案时指,「连登」及Telegram上有人呼吁示威者持续上街聚集组成「战线」并「营救理大」。晚上22:30时至23:26时,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弥敦道上隔着窝打老道,筑起大型阵地与警方对峙,用镭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掷了大约251枚汽油弹。现场有大约200名警力。警方于在油麻地一带进行部署,当晚约8时开始在加士居道组成防线并向北推进,近11时抵达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约11时半,警方展开围捕行动,成功拘捕13名被告。指他们虽没被辨认、观察或拍摄到作破坏社会安宁行为,但被告的逃跑具有方向性和组织性,足以肯定各人参与暴动,直接或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香官指必须避免把「被困在非法集结或暴动现场」的「无辜过路人」当作有罪,仅仅在现场出现本身不足以构成「参与」,或「协助与教唆」。「仅仅在现场出现」不等于「参与」,但只要在现场出现构成鼓励其他人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便属有罪,不需要有大量行为才会令一个在场的被告人进阶为作出鼓励形式的参与者,如果被告在场以言语、示意、行为提供鼓励,便可被视为「参与」而有罪。当时现场正发生暴动,而且持续了约50分钟,考虑各被告被制服的时间和位置,被截停时正由南向北跑到碧街附近,即从暴动前排所在位置跑过来;事发现场一带店舖已关门,没有商业活动;被告的衣著吻合法官对2019年6月以来,示威游行活动中示威者常见的装备和衣著的司法认知,成为本案的环境证据之一。不接纳「有没有足够时间和机会离开」,官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论,各被告人是暴动的参与者而绝对不是一名旁观者或路经现场的市民,肯定被告在现场清楚知道身处现场是一暴动现场,亦清楚知识警方要求在场人士离开,但仍留下来跟警方对峙,借以壮大示威者声势,亦令自己成为暴动的一份子,一起以一个群体与警方对抗,直至被制服。裁定所有被告暴动罪成。爆炸头报导IG/FB@boomheadhk#理大围城#围魏救赵#营救理大#没有暴徒只有暴政#油麻地#连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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