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控方首称被告《国安法》生效前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官质疑不公

#初选47人案控方首称被告《国安法》生效前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官质疑不公https://bit.ly/45Ems86踏入审讯第59天,处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包括该原则是否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控方表示,区诺轩和戴耀廷于2020年1月的饭局已达成串谋协议,有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的「共同目的」,而被告当时同意滥用立法会议员职权,或涉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认为共谋者于《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可用来指证被告干犯本案控罪。惟法官质疑,饭局上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区诺轩亦称与戴耀廷目的不同;又指控方已处理本案两年半,但开审50多天才首称被告《国安法》生效前或早已违法,质疑对被告造成不公。控方亦援引一宗1950年的美国上诉法院案例,指控罪生效前的言行可纳为「共谋者原则」下的证据,但同意是控方能找到的唯一案例,遭法官质疑案例不适用于本案。辩方则批评,控方于法律争议阶段才突提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指控是「不公平至极」,又强调《国安法》生效前讨论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并不构成任何罪行,故共谋者原则不可能适用。▌第十五周审讯整理控方传毕证人押5.29处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https://bit.ly/3IsES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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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案控方指被告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法官提出质疑

初选案控方指被告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法官提出质疑民主派初选案续审,控方在庭上提出被告于《国安法》实施前已经串谋滥用议员权力,涉嫌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法官质疑为何控方在审讯开始50多天后,才首次提出这项指控,甚至是开案陈词都没有只字提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法庭早上先处理在《国安法》实施前,涉案人士的言行可否被接纳为「共谋者原则」下的证据。《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说,如果法庭裁定不可以应用这项原则,案中的争议言行将大幅度减少。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重申《国安法》不具追溯力,但国安法实施前,众被告已串谋达到共同目的,即于立法会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落实「五大诉求」,可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另一名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说,开案陈词虽未提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但相信当中蕴含此意,认为可以应用「共谋者原则」。法官陈庆伟反驳说,《国安法》实施前本案并不构成任何罪行,如何指控被告当时串谋犯罪。其中一名辩方大律师沈士文表示,《国安法》实施前涉案人士言行能否用以举证一事,有既定原则处理,法庭无权酌情。2023-05-2922: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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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法官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辩方指被告未料《国安法》前言行违法造成不公https://bit.ly/3OKaCmz16人不认罪,踏入审讯第60天,续处理「共谋者原则」的法律争议。法官陈庆伟今表示,被告何时加入串谋属重要,惟控方没有说明,要求控方明天提交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的列表。控方在法官追问下,指若法庭不同意本案于2020年1月饭局已形成串谋,下个形成串谋的日期为3月25日公民党记者会,惟法官质疑该记者会与戴耀廷和区诺轩无关,亦指似乎无证据前民主动力总干事黎敬辉为共谋者。对控方指被告或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辩方质疑不能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类比,而被告《国安法》生效前未必能预料当时言行或违法,控方以此指证被告构成不公;又指控方引用的美国案例与共谋者原则无关,对本案无约束力。法官多番追问,该案例有否提及控罪生效前已形成串谋协议,并指若然如此便需慎交朋友,否则朋友日后犯事,即使以往交往多清白,也可能成为犯罪言行。控方最终承认案例没有如此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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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法官裁定「共谋者原则」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https://bit.ly/3qpDTsR审讯第62天,控辩双方就「共谋者原则」作法律争议3日后,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今裁定,「共谋者原则」只适用于2020年7月1日《国安法》生效后的共谋者言行,而《国安法》前的共谋者言行并不能纳为该原则下的证据,只能以非传闻证据的用途呈堂,意味不能依赖相关言行所述为事实来指证各被告参与本案串谋。而对辩方反对将匿名证人就新西协调会议的片段和录音呈堂,法官指相关证据与本案有关,无充分理由拒绝呈堂,但同裁定仅可用作非传闻证据的用途,详细理由押后颁布。控方表示案情完结,林卓廷、黄碧云及何桂蓝等拟要求法庭裁定本案表证不成立,被告毋须答辩,案件押至下周四(8日)处理。昨日审讯▌控方呈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时间官多番质疑https://bit.ly/3WJrewJ▌辩方指被告不曾就无差别否决财案达协议法官周五就「共谋者原则」裁决https://bit.ly/3N7lN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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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官指串谋属持续罪行《国安法》前言行可证被告思想状态https://bit.ly/3DYWAaA法官上周提及,相信控方于本案依赖「共谋者原则(co-conspirator’srule)」,以其他被告的言行推论被告参与串谋。有辩方律师今表示控方开案陈词从没有提及相关原则,遭法官质疑控方依赖该原则是显而易见。此外,有辩方律师表示本案控罪始于2020年7月1日,被告此前言行不属串谋一部分。惟法官李运腾指他完全错误,指所有人都知道《国安法》于7月1日才生效,原本合法的行为也可变成非法,而控罪属「持续罪行」,《国安法》前的言行可为本案「谋划」提供一个背景,证明被告的思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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