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Owen案黎智英上诉遭驳回上诉庭重申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辖https://bit.ly/3wgP4Y8▌黎智英申司法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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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Tim Owen案 黎智英上诉遭驳回 上诉庭重申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辖

#法庭报导1⃣TimOwen案黎智英上诉遭驳回上诉庭重申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辖bit.ly/3wgP4Y8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发布煽动刊物等罪,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wen于前年10月申请以专案认许形式加入辩护团队获批,律政司上诉至终审法院不果。其后人大释法,国安委建议入境处处长须拒绝TimOwen的工作签证申请。黎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国安委和入境处处长的决定逾越《国安法》第14条的权力,遭《国安法》指定法官、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驳回。黎其后不服判决上诉,上诉庭早前亦驳回,至周一颁下书面理由。黎认为国安委工作向中央政府问责之余,同时可以受本港法院的司法覆核;惟上诉庭指当《国安法》第14条和人大释法内容一并解读,条文意思便毫不含糊,没有其他解读的方式可能性,原审法官裁定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辖是正确。2⃣串谋杀警案「屠龙」队长黄振强:拟烧英皇集团中心、目的引警察到炸弹bit.ly/44lpu0w6男1女否认「串谋谋杀」及「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踏入第7日审讯。早前已认罪、为本案「污点证人」的「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作供。他称起初打算在行动中用手枪「杀狗」,其后获另一队伍兼本案被告吴智鸿告知,区选前不要擅自行动。吴最后指示「屠龙」负责引警方出来,而吴的团队会引爆炸弹。黄一度提议12月1日游行时,在尖沙咀警署附近使用炸药,或者先用真枪,但吴的团队以未准备好为由拒绝。黄最终决定「屠龙」不会亲自用枪或炸弹,只会配合计划引警方出来。他建议12月8日行动当天,烧英皇集团中心,引警方到小炸弹。黄亦提议待示威者离开后,「枪手」才开始用枪射警员。至计划前两天,黄却私心想用手枪,并问吴能否提供。3⃣通州街公园露宿者受袭案控方结案指警「砌生猪肉」辩方指自愿认藏毒证无诬告9.13裁决bit.ly/3UnaT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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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覆核警方查阅手机材料案上诉再遭驳回#港闻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反对警方查阅其手机材料,司法覆核败诉,他提出上诉再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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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公布驳回黎智英司法覆核案理由 称人大释法内容毫不含糊

上诉庭公布驳回黎智英司法覆核案理由称人大释法内容毫不含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去年入禀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释法不影响其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wen的决定,质疑国安委及入境处处长的决定越权,被高等法院裁定败诉,黎智英再上诉时遭上诉庭即日驳回。上诉庭今日公布裁决理由,引述《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人大释法内容,指毫不含糊,没有任何其他合理诠释,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驳回上诉,黎智英须付讼费。判词引述《香港国安法》第14条指出,国安委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人大释法时亦订明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的规定,国安委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执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虑到国安委工作及敏感内容,上诉庭认为,如果准于司法覆核过程中披露内容会有违初衷。判词亦引述人大释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的认定问题,应当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证明书;不具本港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国安案件的辩护人属于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如果法院没有取得证明书,国安委应当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此作出相关判断和决定。上诉庭认为,综合《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人大释法内容,法庭行事须受其约束,如今亦没有取得相关证明书,因此毫无理据去诠释第14条成为限制国安委仅可基于当中3项订明职责行事,因此涉案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须考虑越权,驳回上诉。2024-04-2918: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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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司法覆核被拒 法院称对国安委工作无司法管辖权

黎智英司法覆核被拒法院称对国安委工作无司法管辖权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入禀,要求宣布人大释法不影响原讼庭及上诉庭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wen抗辩的决定,又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回国安委指聘用TimOwen构成国安风险及有违国安利益,以及入境处拒绝TimOwen工作签证的决定。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日颁下裁决,驳回两宗案件的司法覆核申请。就申请人要求撤回入境处拒绝TimOwen工作签证的决定,判词指,根据《国安法》第14条,特区法院对国安委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国安委的决定亦不受司法覆核,因此法庭必须拒绝有关许可申请。判词又指,特区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源自《基本法》,以《国安法》第12条及第14条作为连贯性的整体一并解读,国安委接受中央政府的直接监督及控制,同时工作不受任何机关干涉,包括法院在内,有关条文订明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立法原意十分清晰。国安委的工作专属中央政府事权,特区法院作为地方行政区域的法院,不获赋予任何角色或权力,法院明显在宪制上不具备处理有关事宜的资格及能力。《国安法》第14条禁止公开与国安委工作的有关信息,若国安委的工作可受司法覆核,在法律程序过程中,这些信息便无可避免需要公开,有违保密规定之目的。判词又指,申请人依赖普通法下的越权原则是完全错误,在《国安法》下,起步点完全不同。对于国安委的工作,法院不获赋予任何司法管辖权。无论如何,国安委的决定及入境处处长的决定,均没有超越《国安法》第14条的权限,入境处处长必须严格准确地执行国安委的决定,并根据《国安法》合法行使权力,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并没有超越权限。判词指,由于此案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被拒绝后,有关宣布人大释法不影响聘用TimOwen抗辩的案件成为了学术讨论。2023-05-191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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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黎智英就#国安委越权提#司法覆核失败申上诉再被即时驳回https://www.bannedbook.or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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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委建议拒批TimOwen工作签证黎智英入禀司法覆核#港闻壹传媒黎智英申请司法覆核指,国委会建议入境处处长不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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