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串谋爆炸杀警案 作供警员指被告黄振强曾称有意认罪

#港闻【Now新闻台】2019年串谋爆炸杀警案续审,控方传召的一名警员作供指,在「屠龙小队」任领导角色的被告黄振强,在录口供时曾表示想交代一切及认罪。其中六名被告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应讯。控方在庭上传召一名警员作供,该名警员2021年起任职国安处,自去年5月19日起会见「屠龙小队」的黄振强十次。他指黄振强曾透露认罪意向,并自同年8月尾开始录取口供。辩方质疑警员每次见面后,都将会面期间抄写的草稿销毁,做法不寻常。警员不同意,指口供并非在警戒下录取,因此毋须保留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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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黄振强称有被告计划引入军火与其他团队合作射杀警员

「屠龙小队」黄振强称有被告计划引入军火与其他团队合作射杀警员律政司以《反恐条例》提出检控的「屠龙小队」策划杀警案,污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作供。他供称2019年8月底至9月初,曾获本案同谋吴智鸿邀请在科技大学出席一次「勇武」示威者的会议,出席者包括吴智鸿团队成员、本土民主前线两名代表钟雪莹和苏纬轩等。黄振强引述会上吴智鸿表示,勇武示威者如果要持续抗争,就要与警方有对等武力,吴智鸿亦透露计划会引入军火,同时希望与其他前线团队合作,用军火射杀警员。该次会议后不久,吴智鸿透过他邀请屠龙小队成员到台湾参加军训,行程免费,包括资助食宿,以及有台湾退伍军人设计课程,当时「屠龙小队」中只有本案被告之一的张铭裕答应赴台。黄振强又供称,同年9月示威者一方不同界别均各出奇谋以不同主题举办示威游行活动,「屠龙小队」基本上每次都出席,主要参与冲击警方防线及设施,屠龙小队每次示威要动用的汽油弹至少100枝,费用要10多万元,他亦就设置制作汽油弹的工场及聘请工人等提供费用。他又提到,吴智鸿曾向他透露2019年国庆日的示威时,已打算实行「枪的计划」,但后来某些原因而煞停,吴智鸿亦正找人尝试制作炸药。黄振强供称自己加入吴智鸿的Telegram群组,相约11月中到西贡「试枪」及「试炸药」,但因为他参与中大冲击而受伤,于是由属「屠龙小队」的张铭裕顶替。2024-04-2914: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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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企图杀警案 黄振强出庭称需时确认证物获准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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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否认掌掴或以警棍袭击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称与伤势无关「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继续审讯。有份拘捕「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的警员否认曾以言语威吓或武力对待黄振强。警员戴明德在庭上作供时表示,2019年12月8日在湾仔展鸿大厦参与拘捕黄振强的行动,由于单位没有人应门,警方「爆门」入内,他是首个进入单位的警员,开门后黄振强便扑向他,形容对方「反应好激烈」,用手和脚推撞警员,于是他揽著黄振强,并推倒在床上,其他警员再一同制服黄振强。辩方律师在庭上问戴明德,当日有否掌掴、言语威吓、以警棍袭击黄振强,戴明德指没有,亦不知道黄振强到警察投诉科投诉遭受武力对待,而相片显示的面颊等伤势,并非由他造成,辩方问戴明德,会否在互相纠缠期间误伤黄振强,戴明德指不知道,因他只负责揽著黄振强,他没看到黄振强有伤。另一名负责跟踪监视的警员X在屏风后作供,指拘捕行动前一日,看到黄振强及案中另一被告张俊富,曾于湾仔展鸿大厦一带出现,并进入大厦,监视期间亦看见其他「屠龙小队」成员从大厦步出。警员X表示,黄振强当日凌晨12时03分从大厦步出,辩方询问警员X,是否第一眼见到黄振强和另一被告梁政希时,两人均携有背包,下楼时便没有,警员X表示同意。辩方又问黄振强进入大厦后,停留时间是否约45分钟,警员X回答指差不多,以及确认各人离开警员X视线范围后,会有其他警员继续跟踪。警员X又确认自己进行监视期间没见过被告张铭裕。2024-06-2518: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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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屠龙串谋杀警案警向污点证人黄振强录口供承认事后销毁对话笔记bit.ly/44hoASB2019年12月8日游行前夕,「屠龙小队」成员等人被指计划游行期间放炸弹及开枪杀警。6男否认「串谋谋杀」及「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女子否认「串谋筹集财产作恐怖主义行为」罪。踏入第4日审讯。控方传召首名证人侦缉警员16991刘伟雄,他负责会见本案「污点证人」、即「屠龙小队」领导人物黄振强,并向他录取「无损权益口供」。黄于2022年尾仍维持不认罪,但早前已承认两罪,另两罪则豁免起诉。刘供称黄于2023年5月要求会见警方,他表示想认罪及交代案情。刘承认事后销毁会面及录口供的对话笔记,并指事前毋须向上司询问,「我自己jotnotes,呢啲事唔需要问上级」;他否认不想让人知道黄与警方「讨价还价」。黄振强明天将作供。2⃣【苹果案】陈梓华录口供自言经常取笑揽炒派今庭上改口称当时不是说真话bit.ly/44dY0d6第66日审讯,陈梓华继续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开始接受辩方盘问。辩方透露陈于2021年3月31日同意以证人身份协助本案,并展示多份供词纪录。陈的书面供词引述MarkSimon说:「你需要思考嘅系点样将你嘅生活重回正轨,因为香港唔会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会活动发生。」惟陈承认当时向警察说的话并非真确。供词亦显示陈自言:「我本人都系唔buy(揽炒),因为我成日笑佢哋就系话,你话揽炒、揽炒,咁到家揽炒咗啲乜嘢出嚟呢?即系我都会调侃佢哋。」不过当辩方追问陈当时是否在说真话。陈回答:「我有笑揽炒呢个概念」,之后突然说:「因为我自己揽炒咗自己。」陈最后承认书面供词所述的说话是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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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庭上供称小队成员包括几名案中被告多人涉嫌策划在2019年12月8日的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枪杀警员,律政司首次以《反恐条例》提出检控,案中污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出庭作供,控方在开案陈词提及,这个在Telegram成立的群组有份策划袭击行动。黄振强接受控方主问时忆述,自己在2019年6月起在Telegram登记用户,并有份参与同月的「612示威」,有份帮忙设置路障或提供物资予前线示威者,当日后亦开始渐渐参与抗警暴及「出来冲」。黄振强又指,2019年时他20岁,高级文凭毕业不久,任职地盘搭棚,「721元朗事件」后,他决定辞职全情投入抗争运动,及后靠反修例运动的「家长」及「金主」资助维持生计。他又说,在同年7月一次示威活动认识了本案被告严文谦,两人一见如故,志同道合,决定之后每有示威就一起出动,对方又邀请他加入Telegram的「荃湾示威群组」,并参与了8月初的港九三区「三罢」活动。同年8月25日荃葵青区再有反修例示威活动,黄振强与群组成员破坏包括黑社会管理的店舖,事后成功逃走,他说今次事件引来示威者一方甚大回响,群组亦对此感到兴奋,被胜利冲昏头脑,其活跃成员及后成立「屠龙小队」,寓意连警方的速龙小队亦可击败,他担任「屠龙小队」队长,小队成员亦包括严文谦以及其他几名本案被告张俊富及李家田。2024-04-29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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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称被捕当日遭武力对待「屠龙小队」等人涉嫌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续审,辩方继续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黄振强表示,被捕当日遭受武力对待,辩方指警员以非法集结罪拘捕他,事后医疗报告显示黄振强臀部有瘀伤、浮肿,面颊擦伤,另在录影会面中曾向警员称自己参与10月一场示威活动时属「和理非」。代表被告李家田的大律师展开盘问。黄振强说,2019年6月与被告李家田初次见面,辩方问李家田有否向黄振强提过修读浸会大学电影系高级文凭、机器与灯光专业,会到示威现场拍摄纪录片,黄振强回答只知道李家田修读电影系,听过李家田说想到示威现场拍摄材料。黄振强忆述被捕过程,指警方撞门内进,多于3名警员即时进入他所在的房间,多于1人作出武力行为,包括以手掌拍他的面部,并以警棍向他的身体挥动等,当时感到痛楚而大叫,形容武力行为持续约10至15分钟以上。2024-05-102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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