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收贿8万多元 判监8个月
#港闻【Now新闻台】一名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向私家安老院收贿8万多元,被判入狱8个月。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被告邱俊和及李丽珍分别是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及乐年护老院经营者,他们承认在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间分别收贿及行贿,以转介玛嘉烈医院出院病人至乐年护老院。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时称,被告长时间持续犯案,判邱俊和入狱8个月,并须向政府归还涉案贿款;而李丽珍则被判囚6个月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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