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收贿8万多元 判监8个月

#港闻【Now新闻台】一名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向私家安老院收贿8万多元,被判入狱8个月。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被告邱俊和及李丽珍分别是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及乐年护老院经营者,他们承认在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间分别收贿及行贿,以转介玛嘉烈医院出院病人至乐年护老院。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时称,被告长时间持续犯案,判邱俊和入狱8个月,并须向政府归还涉案贿款;而李丽珍则被判囚6个月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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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涉收贿转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

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涉收贿转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廉署起诉一名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及一名私家安老院经营者,涉嫌收贿及行贿,以转介玛嘉烈医院的出院病人入住有关安老院,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两名被告分别是58岁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邱俊和,及50岁的乐年护老院经营者李丽珍,同被控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并分别被控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交替罪名。邱俊和在案发时为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派驻玛嘉烈医院荔景大楼医务社会服务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安排出院的年长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复康治疗。他须遵守指引,只能提供社署注册安老院名单予病人自行拣选安老院,不得对名单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议病人拣选某间安老院。两名被告涉嫌于2018年5月至去年9月期间,串谋使邱俊和接受贿款,以转介荔景大楼的出院病人至社署注册安老院名单上的乐年护老院。廉署调查发现,邱俊和在案发4年多期间,先后安排共33名出院病人入住有关护老院。2023-10-12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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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贿转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 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被判囚

涉收贿转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被判囚一名58岁社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岁私家安老院经营者83000元贿款,以转介玛嘉烈医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对方的安老院。两人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8个月和6个月18天。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时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贪污案件,被告长时间持续犯案,而行贿及受贿的刑责相同,法庭须判处两名被告即时监禁。裁判官以监禁1年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两名被告认罪及各项求情理由,将两人的刑期扣减。案情指,案发时58岁被告邱俊和派驻玛嘉烈医院荔景大楼医务社会服务单位,负责安排出院的年长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复康治疗。他须遵守相关指引,只能提供社署注册安老院名单予病人自行拣选安老院,不得对该名单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议病人拣选由其家属或私交好友营运的安老院。同案被告51岁的被告李丽珍是乐年护老院经营者,廉署调查发现,邱俊和于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间,先后安排共33名荔景大楼的出院病人入住乐年护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属指,邱俊和向他们推荐乐年护老院。而邱俊和在转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护老院时,向李丽珍收取了83000元贿款。2024-05-03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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