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警署外集结案 多名被告被判监36至45个月

尖沙咀警署外集结案多名被告被判监36至45个月2019年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有大批示威者集结,有人向警署投掷汽油弹,一名警署内警员下肢烧伤,现已康复,案中6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1人承认暴动罪,在区域法院被判监36至45个月;一名暴动罪脱的被告,就因藏有两枝镭射笔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被判监禁11个月。法官林伟权判刑时表示,被告明知涉案该段弥敦道发生示威,蓄意到场及留下,壮大暴动人群的声势,意图成为暴动人群的一份子,借此鼓励及支持其他暴动者,即使自己没亲自作出破坏社会安宁行为,也属参与暴动。香港是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如此暴力行为发生,需对犯罪者当头棒喝,判处阻吓性刑罚。法官又指出,虽然施暴者刑责较重,但支持者刑责也不会轻。虽然部分被告等候3年多案件才完结,期间倍感压力,但法庭工作繁重,控辩双方多项争拗令审讯变得冗长,被告等人犯法但选择不认罪或迟认罪,亦令时间流逝,实难怪人。2023-01-281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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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深水埗警署外示威售货员认暴动罪判囚22个月2019年8月底,深水埗警署外有示威者聚集、投掷砖块及用镭射笔照向警方,24岁男售货员当场被捕,曾一度「踢保」,事隔3年半被重新拘捕及起诉,他在区域法院承认暴动罪,被判监禁22个月。辩方早前求情指控方延误起诉,但法官林伟权指出,警方在2020年准备好案件后,已打算重新拘捕被告,但一直未能联络上,直到今年3月才在街上截获被告,不认为是控方延误。法官认为,本案暴动规模不小,被告在警署外挑衅生事,为加重刑责的因素。对于辩方解释被告当时携有行山杖是因为脚痛,法官表示,从现场片段可见被告相当活跃,不接纳辩方解释,法庭考虑到涉及同一事件的案件判刑,加上被告认罪及无案底,最终判囚22个月。2023-12-131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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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八人涉2019年尖沙咀暴动被判囚最多5年香港大批反修例抗争者于2019年10月1日聚集在尖沙咀警署附近,向警署投掷汽油弹等。随后有多人被警方逮捕,而有九人被控参与暴动,其中八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星期一(12月12日)在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年7个月至5年。综合香港中通社、《明报》等报道,法官张洁仪星期一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说,抗争者向警署投掷汽油弹及硬物,更回掷催泪弹。张洁仪也强调,抗争者的行为目无法纪,明显挑战警方权威及法治。据报道,上述被告年龄介于22至32岁,同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尖沙咀警署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一名29岁地盘工人早前确诊冠病缺席聆讯后,没有依期归押。其余八名被告经审讯后罪成。其中七人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被判囚6至12个月,刑期同期执行。发布:2022年12月12日1:0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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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理大暴动五被告分别判囚37至48个月五名港人涉嫌在反修例期间参与发生在香港理工大学的暴动,星期三(9月7日)分别被判处监禁37至48个月。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涉案被告依次为詹溢朗、梁安生、冯炜恩、梁敬慈及梁安逸。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9日凌晨,在尖沙咀一带参与暴动。冯炜恩于开审前认罪,其余四名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冯炜恩开审前认罪判囚37个月;梁安生及梁安逸同被判囚48个月,余下两人被判囚41个月。区域法院法官强调,不会容许他人破坏及扰乱公共秩序,案发时有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和在路上运送汽油弹等武器,他们联群结党,显然有备而来,如非警方采取行动,冲突肯定会越演越烈。法官称,要将高学历、背景良好的被告判监是社会的悲剧,重申必须对犯案者当头棒喝,杜绝罔顾法纪行为,否则社会将付出沉重代价。香港理工大学2019年11月连日暴发示威活动,警方包围学校,大批示威者在外围冲击警方防线,警方拘控逾200人。上述五人同被控暴动罪。发布:2022年9月8日7:5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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