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指教师不应怕家长或校方不悦而不就严重个案举报
当局指教师不应怕家长或校方不悦而不就严重个案举报政府提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指明包括社工、幼儿工作员、教师和医生护士等为「强制举报者」,若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受严重伤害,必须尽快举报。对于严重伤害的定义,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法例有举例子,例如身体上受严重伤害、涉及性行为、儿童长期被忽略导致营养不良等,这个是法例框架。当局亦会同步制作强制举报者指南,罗列不同场景,亦会找专业人员帮忙,在法例生效前完成相关培训课程。至于法例生效后,教师与家长之间磨擦会否增加,梁振荣表示,教师要凭自己判断作举报,家长及校长意见不是考虑之列,教师不应因为怕家长或校方不开心,而不就严重个案举报。梁振荣又表示,如有第三方阻碍举报,同样也面对罚则,即最高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他说,例如有校长禁止教师举报,如有足够证据会涉及刑责;或有前线社工发现严重案,与上司商讨,上司不准举报也或会涉及刑责。梁振荣强调,法例不是针对专业人士及主管,而是希望让大家明白举报虐儿个案的重要,当局会到学校及机构宣传及解释。2023-06-0109:5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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