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周六再审强制举报虐儿草案 当局增严重伤害附表及免责条款

立法会周六再审强制举报虐儿草案当局增严重伤害附表及免责条款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本星期六再开会审议。就指明专业人员强制举报虐儿的条文,政府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建议引入「两级制」刑罚制度,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或循公诉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当局提到,考虑到有需要为较轻微情节案件提供确定性,建议为循简易程序审讯的可公诉罪行订定检控期限,即是首先发现该罪行后的12个月。另外,当局提出新增有关「严重伤害」附表,以增加举报门槛的确定性由四个项目组成,涵盖有关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的伤害,例如导致丧失视力或听觉、内脏损伤、骨折、表面烧伤、精神错乱或长期心理创伤等。政府亦建议,加入新的免责辩护条文,容许指明专业人员向法庭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2024-05-162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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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续审强制举报虐儿 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节可用简易程序

立会续审强制举报虐儿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节可用简易程序政府就《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新免责辩护条文,容许指明专业人员向法庭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就指明专业人员强制举报虐儿的条文,政府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建议引入「两级制」刑罚制度,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或循公诉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早上继续审议相关条文,工联会梁子颖问到,律政司如何划分使用简易或公诉程序,认为界线模糊,令专业人员担心误堕法网,面对监禁刑罚或吊销牌照。民建联郭玲丽问到,如果有教职员以为另一专业人员已举报,法定责任谁属;政府会否向相关机构提出,制定清晰的举报程序指引避免漏报。新民党黎栋国说,如果刑罚太重,可能引致大量滥报,令条例草案目标越走越远和背道而驰,因此支持当局现时计划分为两级检控程序。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说,专业人员纯粹误以为对方已举报并非合理豁免理由,又指如果只涉及粗心或不小心情节,可考虑引用简易程序。律政司代表补充说,如果专业人员察觉有严重虐儿情况,但因疏忽未有举报,可考虑引用简易程序;检控科人员在引用简易或公诉程序时,需要审视证据和个别案件情况再作决定,难以一概以论,根据《检控守则》,需要考虑可判处最高罚款、对公众重要性和整体案情等。2024-05-1813: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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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本周五刊宪 下月中提交立法会

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本周五刊宪下月中提交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将于本周五刊宪,并于下月1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劳工及福利局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把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人士,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及医疗衞生界别的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如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举报。违反规定的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0000元。条例草案亦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解及法律保障。政府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亦会拟备实务指南,协助识别目标个案,及早识别、举报和介入,同时也减少滥报情况。政府亦会增加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名额,在有需要时提供紧急安置,以及加强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条例草案将在下月14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发言人强调,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希望立法会支持并通过《条例草案》。2023-05-3118: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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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早上进入逐条审议阶段。对于条例草案提到「人员须在关键时间之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作出举报」,本身是注册社工的议员林素蔚关注,当中的「关键时刻」和「尽快」的定义,又认为「切实可行」意思可以很主观,问到当局是否设有时限,避免人员拖延。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说,每宗个案性质与复杂程度不同,不会划一指定时间及期限,希望为专业人员提供弹性作出判断。社署副署长黄国进补充说,每宗个案报告时间或有不同,如人员决定召唤救伤车为儿童处理伤势,举报时间会较短,可能大约一小时内;但如面对性虐待个案,受害人情绪波动或有自杀倾向,专业人员需要先处理环境问题和儿童情绪,因此需要留有弹性,只要该专业人员让法庭知悉已经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举报,亦已满足法例要求。他又指,会在《强制举报者指南》列出需要尽快举报的情境。对于条例草案列明「负责人代表管养、看管或照顾该儿童人士」,新民党黎栋国关注「负责人」涵盖的年龄范围,举例如负责照顾人士未满18岁,是否亦受到条例规管,委员会主席邓家彪问到,如果有家长将子女交予邻居看管,该邻居是否也属于「负责人」。黄国进说,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超过16岁具看管和照顾责任,均可界定为「负责人」,又指以往曾经有父母将儿童转交朋友照顾,其后出现严重后果,该人士被相关条例起诉,因此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判断某人担当负责人的职责。律政司代表说,现时草案未有写明引用该条例,不能够直接引用《侵害人身罪》,可能需要再有修正案,将再与局方商讨。。2024-05-181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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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儿强制举报者指南拟稿列个案情境得悉严重伤害儿童计划须举报政府因应《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制订《强制举报者指南》,罗列在不同情境下,是否必须作出举报的考虑因素,以协助指明专业人员掌握保护儿童的原则及识别按其法定责任须予举报的个案。劳工及福利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提出草拟中的指南框架,须举报的情况分为4类,包括身体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疏忽照顾;又列出「举报决策流程图」,以图解方式快速概述各考虑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逻辑关系,以便强制举报者作出强制举报的决定。文件举出个案情境,班主任发现就读小一的6岁男童看似十分疲倦和闷闷不乐,关心情况时,男童透露父亲向母亲提出离婚,母亲情绪变得不稳,又表示希望与男童一起结束生命,男童并看到母亲买了一袋木炭回家。文件说根据指南,怀疑施虐者已提出会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的具体计划,儿童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因此必须强制举报。不过,文件的一般指引指出,每宗虐待事件有其独特性,强制举报者应充分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后,作出专业判断,采取适当行动。当局又说社福界、教育界及医疗衞生界的专业顾问团会继续制订有关指南工作,以期在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的18个月过渡期结束前,早日完成指南。2024-05-291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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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考虑就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提修正案包括厘清刑事责任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就《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进入逐项审议阶段。劳工及福利局从3个方向,考虑提出修正案,包括厘清刑事责任,加强免责辩解及豁免,专业人员只会在「情节恶劣」个案,才有可能面对监禁的刑责。有议员建议最高监禁刑期提高至1年,亦有议员要求政府引入两个层次的罚则,若涉及严重个案,应从公诉程序起诉。2024-04-2918: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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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举报虐儿草案首读及二读当局称有阻吓作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动议二读发言时表示,建立强制举报机制是为了促使及早发现和尽早介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草案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及医疗衞生界别的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他们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违反规定的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他指出草案指明的强制举报者包括了教育、医疗及社会服务范畴的专业从业员,可以为儿童提供广阔的保护网,对施虐者也会产生阻吓作用。孙玉菡又说,《条例草案》亦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解及法律保障。而为配合条例生效,政府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也会拟备实务指南,协助他们及早识别、举报和介入虐儿个案,同时也可减少滥报。政府预期法例生效后,举报虐儿个案的数字可能大幅上升,当局会增加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名额,在有需要时提供紧急安置,以及加强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保护儿童的意识,政府也会检视和加强现行的预防和支援措施。2023-06-14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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