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如正常获取资讯 不认为记者无合法权限披露
23条立法邓炳强:如正常获取资讯不认为记者无合法权限披露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触犯「窃取国家秘密」罪行的元素,包括在无合理权限下作出披露,而有关资料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对于新闻界如果从政府官员的非正式访问中,即一般倾谈「吹风」而取得的资讯,他认为有关官员已预计传媒会报道,属正常获取的资料,不认为记者是无合法权限披露。邓炳强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除非能够证明公众利益大于国家安全,才有机会作为合理辩解。他说以一个极端情况为例,若有传媒知道保安局局长是特务,他执行的政策可能「死好多人」,该传媒无其他途径发布,必须作出报道披露,才有机会作为辩解理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同一节目表示,辩解理由亦要包括披露有关内容绝对不是用以满足好奇心,而是必须证明公众利益凌驾国家安全。2024-02-0310:16:51(1)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