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致函《纽约时报》就一篇文章表达强烈不满

23条立法邓炳强致函《纽约时报》就一篇文章表达强烈不满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致函《纽约时报》,就该报刊登的一篇题为「香港人现时只能低声谈论自由」的文章,邓炳强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邓炳强在信中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中有关管有煽动性刊物的罪行,明确指出只有当一个人在无合理辩解下,管有具煽动性刊物才有机会触犯法例,有关刊物是否具备煽动意图,亦要考虑众多因素,绝不可能在一个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定罪。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针对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已准确界定犯罪元素,一般来港旅客,不会作出有关活动,因此不会在无意间触犯相关法例,条例列明《基本法》及相关国际人权法中规定的权利及自由,依法受到保障,强烈敦促《纽约时报》需确保有关香港的报道公平公正,停止危言耸听。2024-03-2718:3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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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去信纽约时报 强烈谴责有关23条立法评论文章

#港闻【Now新闻台】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信纽约时报,强烈反对和谴责有关23条立法的评论文章。该篇评论文章标题为「香港人现在只能低声谈论自由」。内容称,23条立法后,在香港的人权保障会受影响,又提及有朋友向笔者称,担心存有苹果日报会触犯法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信纽约时报,指该篇评论极具误导性,又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中,管有煽动刊物的罪行,已列明只有没合理辩解下管有,才会构成犯罪,若涉案人不知道刊物具煽动意图,不可能被定罪。邓炳强亦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规定,基本法赋予的权利和自由都会依法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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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安局长批《纽约时报》涉港文章极具误导性

港保安局长批《纽约时报》涉港文章极具误导性俗称香港《基本法》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通过后,引来西方国家和媒体的批评。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去信美国《纽约时报》,对该报刊发极具误导性的评论文章表达不满。《纽约时报》星期二(3月26日)刊登一篇题为《香港人现在只能低声谈论自由》(HongKongersNowOnlyWhisperAboutFreedom)的文章。文章称,《香港国安法》和23条立法使用的语言都宽泛模糊,是“旨在将公民自由置于死地、将保护人民自由的机构变成镇压工具的钝器”。文章还写道,23条立法通过后,香港人正悄悄地采取预防措施,把“那些令人兴奋的日子留下来的书籍、T恤衫、录像片段、电脑文件和其他文件处理掉”。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邓炳强表示,他对文章极具误导性的言论强烈不满和谴责。《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明确列出罪行的犯罪要素,守法的人士包括到港的普通旅客,并不会误堕法网。邓炳强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中管有煽动刊物的罪行,已明确规定只有在一个人无合理辩解下,管有煽动刊物才构成犯罪。刊物是否具有煽动意图,必须在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才能确定,如果涉案人不知道刊物具有煽动意图,就不可能被定罪。邓炳强重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相关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都会依法受到保障。他说,强烈敦促《纽约时报》确保有关香港的报道公平公正,停止危言耸听。2024年3月27日2:0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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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称如刊物放置在家很久目的非煽动可作合理辩解

23条立法邓炳强称如刊物放置在家很久目的非煽动可作合理辩解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继续开会,逐条审议条文内容。选委界管浩鸣关注市民若在家中管有煽动刊物的情况,举例指若家中存放「苹果日报」会否违法。署理首席政府律师梁文丰回应指,有关刊物涉及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但一般而言,管有煽动刊物要视乎是否符合免责辩护。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一般而言,当法例通过后市民仍然管有煽动刊物就属违法,指相关刊物何时印制并不重要,但提到若有关刊物已放置在家中很久,市民已忘却自己管有有关刊物,目的并非煽动,可以成为合理辩解。经民联员林健锋关注「煽动意图」的条文下,若有人表达反对政府的意见,包括强烈批评政府表现、要求修订法例、告发政府部门等,会否触犯法例。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应指,要斩钉截铁表明条例绝对不阻碍任何人表达对政府政策的反对意见,即使反对意见有多激烈亦没有问题。他表示,香港需要有不同声音,条例针对提出意见的动机,举例指若动机为大家好,欢迎任何人提出与政府不同的意见,但若有关目的是挑动他人仇恨、破坏政府、国家等,就另作别论。2024-03-091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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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称强烈不满卡梅伦不实及偏颇言论诋毁法案

23条立法邓炳强称强烈不满卡梅伦不实及偏颇言论诋毁法案保安局对英国外相卡梅伦以不实和偏颇言论诋毁《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强调立法会审议认真谨慎,绝不马虎,并非卡梅伦罔顾事实声称的「匆忙通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卡梅伦一而再针对《条例》作出失实和无理言论,纯属政治抹黑,是卑劣的政治技俩。他指《条例》经过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举行的25次会议,近50小时详细审议,期间委员提出近1000条问题和意见,产生91个修正案,绝大部分是采纳议员的意见,个别条文的审议时间更长逾一小时,可见《条例》已获立法会充分讨论。邓炳强又表示,《条例》内的罪行定义比英国《2023年国家安全法》更清晰,指卡梅伦无视自身法例含糊不清,但对《条例》作出无理批评,尽显伪善双标嘴脸,认为市民都看得非常清楚他罔顾事实、粗暴插手香港事务的行径,骗不了香港市民。他表示,必须撕破境外势力的假面具,让香港市民看清他们的真面目。邓炳强重申,《中英联合声明》的核心要义是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没有赋予英方干预回归后香港事务的权利,指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也无监督权,英国应立即停止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2024-03-2014:3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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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提及敏感日子煽动他人憎恨中央或特区政府属违法警方国安处在全港多区,包括大榄女惩教所采取执法行动,拘捕5女1男,年龄介乎37岁至65岁,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被捕人士是以匿名方式在一个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被捕人士包括正在还押的邹幸彤,至于帖文内容,由于有关案件仍在调查,稍后可能作出检控,现时不便透露。他强调案件的操作及内容,日后在法庭上大家将可听得一清二楚。被问到有关帖文提及的敏感日子,是否涉及悼念「六四」,以及市民是否仍可提及和悼念有关日子。邓炳强表示,有关课题不是重要,最重要是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试图利用有关课题,煽动他人憎恨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而这些正是违法行为所在。邓炳强又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只是针对少部份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而客观批评政府并无问题,有关条例生效两个月以来,市民继续享有言论自由,但他希望市民看清楚,有些人并非简单批评政府,而是发布煽动性言词,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做出违法行为。他强调警方国安处的行动是根据证据,按法例作出,以及有必要和必须,采取行动维护国家安全。2024-05-2817:4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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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去信反驳彭博一篇评论文章误导和危言耸听

23条立法邓炳强去信反驳彭博一篇评论文章误导和危言耸听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信彭博,强烈反对和谴责其中一篇有关基本法23条的评论文章,认为文章误导和危言耸听。邓炳强指文章所提及的「外部势力」言论明显不准确,强调企业或组织不会单纯因为外国势力工作而被禁止运作,指条例针对当企业与外部势力勾结、使用不当手段,包括作出不实陈述、使用暴力、威胁损害他人的财产或声誉等,意图作出干扰,例如干预选举,才属违法。他表示,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对外交流,不可能在无意间违法。邓炳强又指,文章将香港与新加坡及澳洲的执法行动作比较,属严重误导,指香港执法人员的行动与政治信念或背景无关。邓炳强提到,法案为行使执法权规定严格的条件,并提供严格的保障,例如限制相关人士咨询律师的期限为48小时、延长拘留需要事先获得授权等,而其他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甚至更严厉,批评文章虚伪和双重标准。2024-03-122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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