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 国安警否认销毁会面笔记是不让辩方知悉来龙去脉

反恐首案国安警否认销毁会面笔记是不让辩方知悉来龙去脉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条例》检控多人,涉嫌计划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枪杀警员,其中6男1女否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等控罪,首名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继续作供。证人确认他与还押的本案同谋者、「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在2023年5月起共会面约10次,大部分会面都没有保留自己的笔记。辩方指出,黄振强曾经投诉警员殴打他、哄他、迫他交出手提电话,证人说他不知道。对于辩方质疑黄振强在首几次与警方会面时,只是重复交代认罪意愿,证人解释认罪是会面的重点,他遗忘了其他细节。辩方又指证人销毁自己就会面的笔记,是因为不想让人知道警方与黄振强讨价还价,以及不想让辩方律师团队知道警方与黄振强多次会面中间发生的来龙去脉,证人不同意有关讲法。庭上又透露,黄振强起初被控4项控罪,包括「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串谋谋杀」以及「管有爆炸品」,黄振强最终只承认首两项控罪。2024-04-2512: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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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条例首检控7人 国安警供称与证人会面后销毁笔记

反恐条例首检控7人国安警供称与证人会面后销毁笔记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条例》检控多人,涉嫌计划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枪杀警员,其中6男1女否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首名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出庭作供。证人供称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级指示,联同另外两名警员到收押所会见本案同谋者、控方证人黄振强,对方表示想认罪及交代案情。证人叫黄振强通知其代表律师,证人当时有做笔记,但有关笔记在会面后就销毁,他只向上级口头汇报了黄振强的认罪意向。证人在辩方盘问下确认,与黄振强会面约10次,大部分会面均没有保留笔记。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黄振强索取不损害权益的证人口供,由于并非警诫下供词,同样没有保留笔记。证人解释,笔记用作个人记录,习惯处理完毕后就会销毁,有关做法亦毋须知会上司。同年9月16日,证人带同列印的口供予黄振强过目,对方认为有地方「词不达意」,要求修改,最终在9月23日签署证人口供文件。证人否认会面中,黄振强有向警方「讨价还价」,对方没有提出如果认罪可以减少控罪,证人又否认自己销毁笔记的做法不寻常。受审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否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认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否认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否认一项《反恐条例》下「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2024-04-25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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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警称与污点证人会面笔记不重要 最重要是对方对证供签名作实

国安警称与污点证人会面笔记不重要最重要是对方对证供签名作实多人涉嫌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计划杀警,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条例》作出检控,案件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作供,他曾在去年5月起多次与本案同谋者及污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会面。辩方指出,当一名被告提出要见警方,警员会心知肚明这并不只是表达认罪意向,证人回应说,不能揣测被告。他确认黄振强初时被控4项控罪,黄振强承认其中两项控罪,另外两项则不需要认罪。黄振强及后获「豁免起诉书」,代表他在庭上所有披露之证供,当涉及其他罪行,亦不会被起诉。证人在多名辩方律师盘问下确认,自己销毁了与黄振强会面时候所做的笔记,又说黄振强在首几次会面时只与警员谈及认罪意愿,但其他细节证人则不记得,他认为笔记不重要,最重要是黄振强最后签名作实的证供。证人又解释,只有「警诫供词」会原封不动呈堂,警方要提醒被告有缄默权,他亦会保留为犯人录取的「警诫供词」的笔记。至于证人供词,则是帮助对方日后在法庭作供,警察守则没有要求警员将个人笔记保留在记事册。2024-04-2514: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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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屠龙串谋杀警案警向污点证人黄振强录口供承认事后销毁对话笔记bit.ly/44hoASB2019年12月8日游行前夕,「屠龙小队」成员等人被指计划游行期间放炸弹及开枪杀警。6男否认「串谋谋杀」及「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女子否认「串谋筹集财产作恐怖主义行为」罪。踏入第4日审讯。控方传召首名证人侦缉警员16991刘伟雄,他负责会见本案「污点证人」、即「屠龙小队」领导人物黄振强,并向他录取「无损权益口供」。黄于2022年尾仍维持不认罪,但早前已承认两罪,另两罪则豁免起诉。刘供称黄于2023年5月要求会见警方,他表示想认罪及交代案情。刘承认事后销毁会面及录口供的对话笔记,并指事前毋须向上司询问,「我自己jotnotes,呢啲事唔需要问上级」;他否认不想让人知道黄与警方「讨价还价」。黄振强明天将作供。2⃣【苹果案】陈梓华录口供自言经常取笑揽炒派今庭上改口称当时不是说真话bit.ly/44dY0d6第66日审讯,陈梓华继续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开始接受辩方盘问。辩方透露陈于2021年3月31日同意以证人身份协助本案,并展示多份供词纪录。陈的书面供词引述MarkSimon说:「你需要思考嘅系点样将你嘅生活重回正轨,因为香港唔会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会活动发生。」惟陈承认当时向警察说的话并非真确。供词亦显示陈自言:「我本人都系唔buy(揽炒),因为我成日笑佢哋就系话,你话揽炒、揽炒,咁到家揽炒咗啲乜嘢出嚟呢?即系我都会调侃佢哋。」不过当辩方追问陈当时是否在说真话。陈回答:「我有笑揽炒呢个概念」,之后突然说:「因为我自己揽炒咗自己。」陈最后承认书面供词所述的说话是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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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案」续审辩方展示赌波投注额近30万黄振强否认私吞自用「屠龙小队」等人涉嫌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续审,辩方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时,展示黄振强赌波的马会投注纪录,在2019年11月至12月投注金额约29万7千元,筹得的资金作赌注,并输了钱,但不同意辩方所指是「私吞自用」。辩方质疑黄振强胡乱用钱,因此虚报汽油弹金额要千元,黄振强则不同意乱用钱,承认赌博当然不是好的方式,但当时觉得是一种纾压方式,又说汽油弹价钱的确昂贵,强调并非故意不提用资金赌钱,又向辩方律师说,多谢帮他记起有不好的行为。黄振强承认,有使用「屠龙小队」集得的资金吃饭、坐车及买衣服。辩方再追问「屠龙小队」是否曾到澳门旅行散心,黄振强起初回应只记得是「饮饮食食」,辩方则指黄振强实际上到赌场赌钱,输光后问另一被告张俊富借钱。辩方又盘问黄振强,是否有被警员「打、吓、氹」而交出两部手机密码,黄振强思考良久并一度要求辩方重复问题,随后回答不同意。至于录影会面,黄振强说当时状态不太理想,辩方追问是否遭警员「打吓氹」才进行录影会面,黄振强向法官张慧玲表示,担心证供会影响在投诉警察课成立的档案,张慧玲决定休庭,让黄振强向代表律师索取意见。休庭后,黄振强回答说当时是因警方施以「一定程度的武力对待」而交出手机密码,包括用警棍打向他身体、手掌拍打脸部,「应该有十下八下」,但当时只是觉得被人打,确实是否遭殴打,要交由投诉警察课判断。2024-05-06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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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否认串谋设置炸弹并杀警控方称有人曾到西贡试枪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游行,有组织涉嫌计划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7名被告否认控罪,案件继续在高等法院审理。控方大律师周凯灵继续开案陈词,展示控方证人黄振强的手机撮取的聊天对话,显示他与负责制造炸弹、寻找手枪的同谋吴智鸿等人,去年11月曾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黄振强又曾在聊天群组,询问各人是否都有有效护照。6名男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8日期间,在香港串谋黄振强、吴智鸿、苏纬轩、彭军壕、林铭皓、梁政希、张坚顺及其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以及交替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另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指他们在同日同地串谋上述人士谋杀警务人员。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2024-04-2413: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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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2019年串谋爆炸杀警案续审,「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作供,否认夸大其他被告的参与度。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辩方继续盘问控方证人黄振强,质疑如果屠龙小队的成员知道他计划射杀警察,其他成员不会参与,黄振强不同意。辩方质疑他为了得到减刑,夸大其他被告的参与角色,黄振强否认,只是称知道法庭有机会因为他作证,对他有更宽大的处理。辩方质疑他是否要令其他被告入罪,自己就可以减刑,黄振强表示没听过这个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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