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警称与污点证人会面笔记不重要 最重要是对方对证供签名作实
国安警称与污点证人会面笔记不重要最重要是对方对证供签名作实多人涉嫌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计划杀警,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条例》作出检控,案件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作供,他曾在去年5月起多次与本案同谋者及污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会面。辩方指出,当一名被告提出要见警方,警员会心知肚明这并不只是表达认罪意向,证人回应说,不能揣测被告。他确认黄振强初时被控4项控罪,黄振强承认其中两项控罪,另外两项则不需要认罪。黄振强及后获「豁免起诉书」,代表他在庭上所有披露之证供,当涉及其他罪行,亦不会被起诉。证人在多名辩方律师盘问下确认,自己销毁了与黄振强会面时候所做的笔记,又说黄振强在首几次会面时只与警员谈及认罪意愿,但其他细节证人则不记得,他认为笔记不重要,最重要是黄振强最后签名作实的证供。证人又解释,只有「警诫供词」会原封不动呈堂,警方要提醒被告有缄默权,他亦会保留为犯人录取的「警诫供词」的笔记。至于证人供词,则是帮助对方日后在法庭作供,警察守则没有要求警员将个人笔记保留在记事册。2024-04-2514: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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