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讼法庭裁定3人串谋就正利控股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名成立
原讼法庭裁定3人串谋就正利控股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3名人士串谋就正利控股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名成立,3人分别是薛伊琪、林颖琪及谭焯衡。法庭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7日判刑。3名被告申请保释但被法官驳回。证监会亦已取得临时强制令,冻结3人资产。今次是首次有《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罪行,在原讼法庭审讯,历时22日,由9人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薛伊琪及谭焯衡串谋进行虚假交易的控罪成立,并且以大多数裁定林颖琪罪名成立。证监会形容今次是一宗组织极为严密及复杂的操纵市场案件。律政司在证监会进行广泛调查后提出刑事检控。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6年3月至9月,3人联同何铭轩、孙文及其他身分不详人士,串谋进行一项复杂的操纵市场计划,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表象,期间获取超过1.24亿元非法利润。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欢迎陪审团的裁决,彰显证监会向企图滥用市场以谋取私利的违规者追究责任的决心。证监会已提升调查能力,将继续充分运用法定权力,展开复杂而具影响力的执法行动。2024-05-2920: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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