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23条立法草案将详细定义境外势力等用语

港律政司长:23条立法草案将详细定义境外势力等用语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期星期三(2月28日)结束,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说,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显示社会普遍已有共识尽快完成立法,并称会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就国家安全和境外势力等特别用语作出详细定义。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明报》报道,林定国星期二(27日)出席立法会研究基本法23条立法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首次会议时说,社会有共识要尽快完成立法,完成拖延近27年的宪制责任。林定国强调,港府会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就较关键和重要的特别用语,例如国家安全和境外势力作出详细定义。条文会清晰列出构成犯罪行为和情况,并列出是否有例外和必须符合的条件,以及订明域外效力适用的对象。罚则方面,林定国说,倾向按照普通法习惯,订明具有足够阻吓力度的最高罚则,但不会规定最低刑期。小组委员会副主席、民建联陈克勤提问,若触犯23条立法的罪行并涉境外势力,会否有更重罚则时,林定国说会积极考虑,并指触及外国势力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产生的不良影响更大。身兼行会成员、2003年以保安局长身份推动23条立法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出,有部分传媒担心报道涉及“国家秘密”,容易误堕法网。林定国对此说,干犯非法窃取或披露国家机密罪的标准很高,一般正常新闻工作者难以触及国家秘密,无需特别担心或关注。继北京2020年颁布《香港国安法》后,港府1月30日再次启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并建议今年内实施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涵盖五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受访学者认为,目前香港的政治氛围和2003年不同,相信这次23条立法会比21年前首次尝试立法时顺利。2024年2月28日8:0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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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境外势力定义不包括境外学术机构政府正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众咨询,文件建议增设「境外干预罪」,禁止以不当手段配合境外势力干预国家或特区事务。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本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要达到「境外干预罪」的定罪门槛,有最少3项元素,包括手段要清晰,再配合境外势力指使或资助,亦要视乎行为的最终目的,是否达到干预的效果。他不认为一般正常交流会有问题。对于有港大法律学者关注建议下的「境外干预罪」会否变得矫枉过正,涵盖一些正常活动,例如本港大学联同海外机构合作进行研究,最终发表的报告被政府视为错误不实,并危害到公众安全,或可构成勾结境外进行特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节目中表示,境外势力的定义,包括外国政府和政治组织,当中不包括境外的学术机构,而「境外干预罪」亦包涵关键失实陈述,即是明知有关资料错误仍然发表。另外,亦要视乎最终是否达到干预效果,例如是否会影响到立法会选举等,他不认为有关学者所举的例子,会触犯相关法例。林定国表示,有关罪行针对的是客观事实,而非一般的意见表达,他举例说如果有人「指鹿为马,指黑为白」,即是明知错误下作出失实陈述,才有机会触犯相关法例,他希望大家不要引用一些夸张的例子,引起不必要忧虑。2024-02-03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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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23条立法是欠交的功课香港特首李家超日前表明将于明年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说,23条立法是“欠交的功课”,完成立法是“还旧债”而非新目标。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五(10月27日)在一场论坛上发表致辞称,香港有参与《国际人权公约》,会继续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但会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前提,尊重香港市民的基本人权、言论自由与集会自由等。他称,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不是KPI的问题,而是一份“欠交的功课”,多年来都未能完成说不通。他并表示,有信心明年内能完成立法。林定国还提到,世界地缘政治演变给香港带来很大改变。要应对这些挑战,最基本原则是,香港人要做到自信、自保和自强。他说,维护香港国家安全、内部安全的法律并非施加限制,而是和疫苗一样,旨在加强自身的抵抗力。针对会否宽大处理2019年参与香港反修例运动的年轻人,他表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违反法律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也说,法庭在判决时会考虑年轻人的年龄和背景,执法和惩教机关会给予辅导,帮助这些年轻人认识社会,重新投入社会。2023年10月27日3:4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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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邓炳强指学术机构并不包括于境外势力定义范围对于有法律学者质疑,23条立法公众咨询建议,新增「境外干预罪」,有可能影响本地大学与海外机构合作研究等活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触犯有关法例,要具备多项元素,而学术机构并不包括在境外势力的定义范围。至于咨询文件建议将「隐匿叛国罪」由普通法转为成文法,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中国公民一定对国家忠诚,因此要求举报其他人的「叛国」行为,属合理期望。2024-02-0312:3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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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星期四(3月14日)完成《基本法》23条条例修正案审议,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说,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综合《星岛日报》《明报》和橙新闻报道,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星期三(3月13日)完成条文逐项审议工作后,星期四继续审议修正案,就40项条文提出修正,于中午12时37分完成。林定国说,感谢委员就条文提出“到肉”问题,令港府反思并修订,也让香港市民更清晰《基本法》23条的条文。他说,此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审议反映行政、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并形容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林定国称,香港特区政府不仅要尽快交一份迟交近27年的功课,这份功课也必须是一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订的高质量作品,确保可以取得高分数。针对立法程序的下一步,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说,争取星期五(3月15日)在内会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有委员预计,草案最快下星期三(3月20日)就能恢复二读及三读。在这次修正案审议中,不少议员关注新增第63A条有关“受禁组织的影子组织”的条文。香港署理律政专员萧敏旋称,条文背后的理念是禁止有人继续以被禁组织的名义行事。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认为,不排除有组织与被禁组织很相似,但又未足以成为“影子组织”;或者有同一班人另起炉灶,以另一个名称成立新组织,但行事方式相若;在这类情况下,保安局长仍有权采取措施、施加罚则。另外,第19条有关“煽惑公职人员离叛”的条文,港府修正“公职人员”的定义,列明行政长官同行政会议可将某类别的人士指明为公职人员。2024年3月14日3:5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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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希望《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今年有成果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承诺,港府会尽快处理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并希望今年有成果。林定国星期天(4月2日)在香港商台节目上说,政府会尽快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等国安工作,但不认为适合订立具体时间表,并说有关工作小组每星期都会进行研究,包括检视香港现行法例和其他地方的法律。他强调,涉及国家安全的课题,必须深思熟虑,确保相关法例在可见的未来,能保障香港安定和国家安全。林定国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间,被捕人数少于250人,其中20多人被定罪,并说这显示只有少数人受到影响。他也指美国国务院发表的香港政策法报告没有新意,已经觉得厌闷,并称美国的说法缺乏客观证据。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官方在香港政策法报告中指中国和香港相关机构继续在国家安全这一广泛且模糊的基础上,破坏法治并受到保护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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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23条立法不额外限制媒体批评政府的自由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港媒撰文称,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俗称的基本法23条立法)不会额外限制媒体批评政府的自由。《明报》星期一(4月29日)刊发林定国以“变与不变”为题发表的文章。林定国文中称,新法例绝不会对新闻自由施加额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针对批评政府的自由,“无论相关批评有多尖锐和严厉”。他说,新闻界只要贯彻求真、公平、客观、不偏不倚和全面报道的最基本专业守则,毋须特别顾虑违法,包括新法例中针对国安风险的规定。林定国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础,也是香港最核心的独特优势之一。普通法法治背后的价值观和目标“不需变、不可变、不能变”,法律必须保障基本人权自由,但也必须同时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他说,“能变、可变、需变”的是制度安排和法律条文,以确保它们能因应环境转变而仍可体现上述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刚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就是一例,该法例补上国安法律的短板,没动摇普通法法治的价值观和目标。林定国星期天(28日)在脸书发文,介绍他近日出席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举办的午餐会,以及厂商会会董晚宴,与不同界别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进行持续解说及交流。他在会面中说,条例符合国际人权自由标准,包括回应传媒业界的期望,加入“公众利益”作为“非法披露国家秘密”的答辩理由;加入措施保障“无辜第三者”(innocentthirdparty),免受疑犯或潜逃人士的行为影响;条例的执行设有制度上的保障,杜绝滥用的情况,包括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才能进行检控等。林定国上星期二(23日)明确表明,新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涵盖煽动罪行,目前没计划再制定“假新闻法”。2024年4月29日11:1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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