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支联会前主席申请复核解除审讯报道限制胜诉

港支联会前主席申请复核解除审讯报道限制胜诉香港支联会前主席邹幸彤被控《香港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早前她申请解除交付审讯的媒体报道限制遭拒。事后她就裁判官的决定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二(8月2日)裁定邹幸彤胜诉,要求裁判法院必须解除媒体报道限制。综合香港《星岛日报》《明报》和“香港01”报道,邹幸彤今年2月4日曾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就《裁判官条例》第87A条,申请解除媒体报道交付审讯内容的限制,但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于4月25日拒绝这项申请;答辩方为律政司司长。当时罗德泉认为,放宽限制会令案件还没审讯就引起社会尖锐甚至带有攻击性的讨论,并可能为潜在证人带来心理压力,甚至畏缩却步,有碍公平审讯。批准邹幸彤申请的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星期二则在判词中解释,《裁判官法例》第87A条的意思是,假如有人申请放宽媒体报道交付审判程序的限制,报道限制便必须解除,裁判官没有酌情权,只可以解除报道限制。李运腾认为罗德泉拒绝申请的理由与“司法公开”原则背道而驰,虽然罗德泉声称他行使酌情权拒绝申请,但李运腾指该酌情权并不存在,认为罗德泉的决定属越权。李运腾认为,即使假设有关酌情权真的存在,除非为秉行公义而“绝对必要”拒绝申请,否则主持交付审判程序的裁判官不应拒绝申请,而本案未能展示报道限制属“绝对必要”。因此李运腾决定撤销罗德泉的决定,并下令罗德泉下次听讯时,须解除交付程序的报道限制,并颁令邹幸彤可获得诉讼费。今年36岁的律师邹幸彤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案件已排期于9月2日作初级侦讯。发布:2022年8月2日2:0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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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解散的支联会,被告之一前副主席邹幸彤,早前根据香港法例《裁判官条例》第87A条,提出撤销交付高院程序的报道限制,被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驳回,邹就此入禀司法覆核挑战。。李认同邹一方所指,根据法例条文字眼,当被告提出申请,裁判官便“须”(shall)解除限制,裁判官有关决定属越权。李运腾又指,即使真的有酌情权,裁判官亦未能说明相关报道限制在本案属“绝对必要”。因此,李下令废除罗德泉拒绝撤限的决定,并下令案件下次再提讯时,罗德泉必须根据第87A条撤销报道限制。早前,民主派47人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样有被告在进行交付高等法院审判程序时,,当时裁判官押后至9月15日决定。(,香港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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