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要求中介机构为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法院要求中介机构为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中国一家法院要求金融中介机构为违约债券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寻求司法帮助追回资金的债权人取得又一场重大胜利。据彭博社报道,北京金融法院周六(12月31日)的宣判内容显示,大连机床集团5亿元人民币(约1亿新元)票据的未具名承销商、审计机构和法律顾问没有充分开展尽职调查。法院认定三方的行为构成了虚假陈述,合计应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北京金融法院的判决显示,在大连机床集团债券2016年11月构成违约后,某资产管理公司以半价买入了全部案涉债券。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后来提出,案涉债券信息披露文件的虚假陈述是导致其投资损失的根本原因,金融中介机构应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北京金融法院强调,有序化解信用风险“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但该法院也强调,机构投资者在决策时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负起自己的责任。这项判决标志着中国在加强国内债券市场监管降低违约风险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再迈出一步。过去几年,中国就一些公司在境内市场的不当行为予以了警告和处罚。2021年,中国在岸债券违约规模创下历史新高,但随着债务拖欠转向离岸债券,去年减少了约四分之三。发布:2023年1月3日4:10P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恒大地产被证监会重罚 41.75 亿元 中介机构或将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恒大地产被证监会重罚41.75亿元中介机构或将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记者获悉,目前,监管部门正在调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等情形。后续,证监会将持续依法从重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坚决做到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报)

封面图片

【乐视网一审判决出炉:乐视网需赔偿20.40亿,贾跃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安证券承担10%】

【乐视网一审判决出炉:乐视网需赔偿20.40亿,贾跃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安证券承担10%】从律师人士处获悉乐视网一审判决,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中介机构方面,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券中社)

封面图片

北交所首例股民索赔案一审胜诉:生物谷被判赔投资者相应损失 原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交所首例股民索赔案一审胜诉:生物谷被判赔投资者相应损失原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浪股民维权平台从律师处获悉,北京金融法院对生物谷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原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林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系北交所首例股民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的赔偿范围是:在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生物谷股票,且在2022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封面图片

乐视网被判赔偿20亿元人民币 贾跃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乐视网被判赔偿20亿元人民币贾跃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乐视网案一审判决出炉,乐视网被判赔偿投资者20.4亿元(人民币,下同,约3.8亿新元),乐视集团创始人贾跃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合中国证券网、新浪财经等报道,北京金融法院星期五(9月22日)披露对乐视网案的一审判决:乐视网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应在10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亿元。被告贾跃亭发挥了组织、决策、指挥乐视网及有关人员参与造假的作用,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的发生存在故意,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联合早报)

封面图片

今天,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今天,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通过本次调解,7195名投资者获得全额赔付,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人数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代表性强,覆盖面广。作为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案件,该案赔付总额为2.8亿余元,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投资者人均获赔3.89万元,总体上做到了公平、适度、均衡。(界面新闻)

封面图片

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涉大型企业集团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涉大型企业集团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农村商业银行以第三人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为由,起诉债券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是该院审理的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发行人于2014年到2017年发行公司债、银行间债券等系列债券,发行总金额400亿余元。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已经受理相关系列案件40余件,总诉讼标的额达17亿元。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