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何桂蓝:香港「法治无存」是客观陈述、港府不值得任何人花精神怨恨
#初选47人案 何桂蓝:香港「法治无存」是客观陈述、港府不值得任何人花精神怨恨 审讯第89天,何桂蓝继续作供,表示新东协调会议争议重点并非应否否决预算案,而是为避免DQ要「褪到咩地步」,而当时与会者谈及否决对民生的影响,她认为是担心选民反应而非出于民生考虑,指民主派多年来均理解「民生从来都系政府不当地动用公帑嘅一个掩眼法」。何又指,当时提出若表明「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仍被DQ,温和选民便会明白DQ是任意的政治决定,而非「乖唔乖」的问题,但会上就「会」或「会积极」无结论,她预期之后会有协议但最终也没有。何并指,认为用「不民主」形容戴耀廷是「好唔公道」。 就控方指何提及香港「法治无存」,何引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就法治的基准,包括权力分立、人权保障等,指明显香港「一啲都唔合格」,故「法治无存」是准确描述。何又指,对香港政府有非常多不满但无怨恨,「因为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精神去怨恨佢,连花时间去怨恨佢嘅价值都冇」;而对控方指她促使(foster)他人对政权怨恨,何指全港有很多人怨恨政府,「唔需要任何人去 foster」,并强调不可假设有怨恨情绪便是不理性或受人煽动。 昨日审讯 ▌官提醒小心用字 何桂蓝指已非常小心:我答错一只字都可以坐十几年 ▌何桂蓝指戴耀廷草拟条款无要求否决财案为「天才」:写咗一句根本乜都冇讲过嘅嘢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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