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邹家成称以「五大诉求」为「唯一优先标准」审视财案、无意瘫痪立会及要求特首下台

#初选47人案 邹家成称以「五大诉求」为「唯一优先标准」审视财案、无意瘫痪立会及要求特首下台 审讯第99天,邹家成继续作供,就他在协调会议主张「会」否决预算案,邹称与「无差别」否决有别,因他目的是争取五大诉求、以五大诉求为「唯一优先标准」审视财案,若预算案「一蚊都唔关(五大诉求)事」便要反对。邹又强调,若政府落实五大诉求会在预算案反映,惟法官李运腾质疑邹无做过立法会议员,法官陈庆伟亦提到过往曾主持的「铅水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无列在预算案。邹并指,会透过积极审议和将议会资讯带去社区和网络,向政府施压要求回应五大诉求,但他无意以瘫痪立法会及要求特首下台为施压手段,认为林郑下台「冇意思」,「个制度一日唔变,边个上台都一样。」 翻查资料,当局曾于2016年回复议员就预算案的提问,指2016/2017年行政署「其他雇用服务及专业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4,400万,主因包括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所需法律服务开支。 同日审讯 ▌邹家成开始作供 称参加初选为宣扬香港民族理念、选出最多具抗争意志代议士入立会 ▌邹家成指协调会倡「会运用」否决权惟被「敷衍」 民主党代表反对称或失浅蓝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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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邹家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精神是锲而不舍争取、非求一步登天 审讯第103天,邹家成继续作供,表示受邀出席抗争派记者会,理解「冇一个确切嘅人去组织」,而会上除读出的立场声明外并无共同发言。就岑敖晖会上指若「暴政当道、魔警横行」,相信不论内容也会否决预算案,邹认为岑并非主张无差别否决,因岑曾向他提过「唔通政府掟几千万查警暴我都投反对票?」,邹亦认为只要政府于预算案有回应五大诉求已足够。法官陈庆伟指,但「五大诉求」口号是「缺一不可」而非「一个即可」,邹回应「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精神不是要求「一步登天」,而是即使政府回应一个或两个诉求后,仍锲而不舍继续争取。 邹今完成主问,续接受控方盘问,表示虽认为35+不可能,但无于初选论坛表明,是因论坛始终由一班「相信35+有可能」的人举办,故想「礼貌少少」,「费事搞祸人哋个场。」而就《国安法》后帖文称「有啲嘢我唔可以继续讲」、但相信过去理念已表达清楚,邹同意当时仍拥抱过去表达过的理念,无论《国安法》有否落实,其理念也一样。 昨日审讯 ▌邹家成称倡「香港民族」并非港独 指一国两制下港人理应享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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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邹家成完成作供 指若政府五大诉求仅不回应双普选会「袋住先」 审讯第104天,邹家成继续接受盘问,表示五大诉求中最重视双普选,但若政府回应除双普选以外的四个诉求,他也会接受,指争取诉求需要长时间、五大诉求并非一步登天:「袋住先啦!争取双普选真系唔系一时三刻做到。」控方质疑邹是「妥协」,邹不同意,并指若政府不回应五大诉求,只是给予「甜头」来「氹」议员投赞成票,此情况下投赞成才属妥协;但在这情况下,他仍会对预算案投反对票,强调「有回应(五大诉求)先至有得倾」,亦同意张可森称「抗争就系不容妥协嘅艺术」。 邹完成6日作供,步入囚室前频频向旁听和律师席抱拳致谢。新东余下3名被告林卓廷、梁国雄及柯耀林均不出庭作供,柯耀林一方将传召一名辩方证人。 ▌同日审讯 邹家成:「墨落无悔」写法讽刺戴耀廷「讲咗唔算数」、惟非替戴填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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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廿二周审讯整理 施德来:论坛提否决财案为显民协「进取」、要特首回应五大诉求为否决恰当原因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进入审讯第廿二周,参选九东的民协前主席施德来作供完毕,下周将由参选新东的何桂蓝作供。 施表示,参选是望立会有重视民生声音,但承认「冇乜胜算」,故参选亦是为增个人知名度和改善民协「骑墙、弱势」的形象。而施原无想过否决预算案,直至6月「墨落无悔」出现令初选集中在政治议题,他为显得进取而签署「墨落」并附在提名表格政纲,并于初选论坛表明否决两次预算案及「揽炒」林郑和政府。 施同意「墨落」骑劫了其他参选人,他受压下表态,但认为声明并无捆绑一定要否决预算案;又指虽多次称会否决财案,但实际会跟随民协审视内容才决定。法官质疑他欺骗选民,施否认,强调否决权仅谈判筹码,他不会说出底牌,而选民是望政府回应五大诉求,非真的想否决预算案,若看到他尽力争取便不算欺骗。 法官一度问以林郑性格,她会否回应五大诉求,施指「就算佢对于五大诉求冇一样应承都好,我认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个道歉」。施重提选举论坛上曾数度说「我好钟意香港」时,亦语带哽咽。 此外,施承认收到协调文件,虽否决权非共识仍「默许」,因他认同争取五大诉求,亦真心相信否决权是《基本法》赋予。施并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谈《基本法》立法原意,指理解当立会与特首出现严重分歧,否决财案后解散立会重选便是解决宪政危机的机制,让选民决定哪方合理。施亦认为《基本法》无写明须基于财案内容才能否决,而要求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是否决财案的恰当原因。 《独媒》整理第廿二周审讯报导,让读者掌握审讯进度。 ▌第廿一周审讯整理 何启明称签「墨落」仍可选是否否决财案 刘伟聪从不知初选捆绑当选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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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廿五周审讯整理 陈志全始终不认同否决财案是初选目的、邹家成称参选为宣扬香港民族理念 进入审讯第廿五周,参选新界东的何桂蓝及陈志全完成作供,邹家成开始作供。 其中陈志全表示由始至终不认同初选目的是否决预算案,而是为赢得最多议席向政府施压,要求回应五大诉求;他亦认为操作上否决预算案并非最强大权力,指若民主派过半,拒合作凑够开会法定人数,「根本个会都开唔成」、预算案「首读二读都读唔到」。 陈又认为,「35+」非「实赢」,关键在当选后一致行动,惟提到过往民主派出席率竟比建制派差,他亦因感无力而拒绝延任一年。陈亦承认「35+」机会很微,而他宣传时仍提可否决财案,是望对峙无力感、鼓励选民投票,但他不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 邹家成则供称,参加初选目的为宣扬「香港民族」理念、确立「香港民族」地位是他从政最大愿景,但与港独「唔一样」;而他由始至终不信「35+」的「神话」,认为初选意义是在「35-」下选出最具抗争意志代议士入立会。 邹又指,于协调会议动议将戴耀廷提出的「会积极运用」否决权,改为「会运用」,因不想「模棱两可」,惟遭主持敷衍、民主党代表亦提反对,最终无达成共识。惟邹强调,「会」否决与「无差别」否决不同,他是以五大诉求为「唯一优先标准」审视财案。 至于何桂蓝,就控方指她串谋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她指只有议员不获准辩论便要表决、无传官员质询,及如立法会前议员黄定光「瞓咗无睇」3种情况,才会「无差别」投票。 《独媒》整理第廿五周审讯报导,让读者掌握审讯进度。   ▌第廿四周审讯整理 何桂蓝:初选为迫政权回应民意、若法庭认同争民主属颠覆是「揽炒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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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何桂蓝指若政府回避监察 即使落实「五大诉求」仍会反对预算案

#初选47人案 何桂蓝指若政府回避监察 即使落实「五大诉求」仍会反对预算案 审讯第87天,何桂蓝继续作供,表示自她任记者跟进立法会新闻时,已觉得应该否决财政预算案。何解释即使在立会取得70席,但也不能为公共医疗系统「加一个镚」,而政府亦会透过「基本工程储备基金」将不受欢迎的工程与无争议的工程捆绑,迫立法会通过,议员亦不准讨论,形容是「公共财政黑洞」。何续指,无论有没有35+,作为议员只要看到预算案内有「无办法去审核嘅东西」,「我认为投反对票先系履行紧我作为议员嘅宪制责任」;又指即使五大诉求落实,但预算案仍存有「黑洞」、政府仍回避议员监察,「有五大诉求我都照投反对票」。 同日审讯 ▌何桂蓝指宪政危机不必然负面、「抗争派」行动不以保议席为首要考虑 ▌何桂蓝称参选望将2019年运动精神带入选举:至少喺我身上场运动仲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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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初选47人案︱判词】官指无差别否决财案迫政府回应五大诉求 属违《基本法》及滥权

#法庭报导 1⃣【初选47人案︱判词】官指无差别否决财案迫政府回应五大诉求 属违《基本法》及滥权 本案指控被告串谋以「非法手段」,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辩方提出多项法律争议,包括控罪中的「非法手段」应仅限于武力相关及刑事罪行,又认为被告否决预算案不构成滥权。 法官于判词一一反驳,指《国安法》目的是防范及制止危害国安罪行,而立法会运作可被武力以外的手段瘫痪,例如网络攻击立会系统、生化或放射性物质攻击议员,批评辩方狭窄诠释会造成法律漏洞,是「荒谬、不合逻辑且有违《国安法》的目的」。法官亦认为,「非法手段」不限于刑事罪行,亦可涵盖「违宪」行为。 法官续指,立法会议员集体肩负宪制责任,需据预算案利弊作审核和通过,虽然立法会不应「自动及机械式地」通过政府议案,但大多数议员蓄意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明显是违反《基本法》下的议员职权;而议员借此迫政府回应五大诉求,亦违反拥护《基本法》的规定,构成滥权。法官又指,控方指控被告无差别否决预算案造成的「宪制危机」,令政府不能推出新政策等,必然构成「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足以构成「颠覆国家政权」。 此外,辩方曾争议被告案发时相信「35+」不可能,惟法庭认为只属「事实上不可能」,而非「法律上不可能」,该罪行客观上不可能成功,不构成辩护理由。 2⃣【初选47人案︱判词】官:戴耀廷终极目标推翻现行制度 游说参与者 运用否决权成绝大部分人共识 3⃣【初选47人案】吴政亨罪成 官:即使「三投三不投」或自发 亦与戴耀廷有协议实行谋划 4⃣【初选47人案】黄碧云、林卓廷、梁国雄罪成 官:资深议员必然知道政府永远不会同意「五大诉求」 5⃣【初选47人案】何启明、施德来、陈志全罪成 辩称「墨落」无捆绑否决 官拒纳 称难以置信、荒谬 6⃣【初选47人案】抗争派何桂蓝、邹家成、余慧明罪成 官指政见激进、参选为推翻政府 7⃣【串谋杀警案】认罪被告彭军壕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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