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交资料案|邹幸彤、邓岳君、徐汉光罪成 押后3.11求情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邹幸彤、邓岳君、徐汉光罪成 押后3.11求情 全文 法庭线报导 TG/IG @thewitnesshk #支联会 #邹幸彤 #邓岳君 #徐汉光 #ChowHangTung #打压异见 #毋忘六四 #国安法 #欲加之罪 #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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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前副主席邹幸彤、前常委邓岳君及徐汉光罪成】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前副主席邹幸彤、前常委邓岳君及徐汉光罪成】 警方国安处前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要求7名支联会常委提交资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等3人否认「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今(4日)于西九龙法院裁决。 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裁定3人罪成,表示涉案通知书是合理和合法,获发通知书的被告有责任对通知书作回应,惟从5名被告共同签署、递交给警方的公开信可见,各被告明显无意图提供任何资料,他们拒绝遵从通知是没有理据(unjustified),故裁定3人罪成。 3人闻判表现平静,邓岳君其后向旁听席微笑。案件押后至下周六(11日)求情,徐汉光和邓岳君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散庭时,旁听席向邹幸彤挥手,有人喊「保重呀」,邹幸彤亦微笑回应:「终于见到大家个下巴!」 稍后将会有详细报导。 案中5名被告为:邹幸彤(36岁,大律师)、邓岳君(53岁,无业)、梁锦威(36岁,葵青区议员)、陈多伟(57岁,货车司机)和徐汉光(72岁,退休)。 控罪指他们违反《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第3(3)(b)条,于去年9月8日,作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上述《国安法》条例,送达通知,但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其中梁锦威和陈多伟认罪,判囚3个月,已刑满出狱。 案件编号:WKCC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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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囚4.5月 保释上诉】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囚4.5月 保释上诉】 【戴启思:40年大律师生涯 未曾不知代理人身份下定罪】 前年警方国安处指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要求7名支联会常委提交资料但遭拒,5人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多次要求控方披露支联会是哪国或哪组织的代理人,惟控方以资料涉及「公众利益豁免权」为由拒绝。梁锦威、陈多伟早前认罪判囚3个月,已刑满出狱,副主席邹幸彤、常委邓岳君、徐汉光今(1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判囚4个半月,邹已被还押17个月。 代表邓岳君及徐汉光的大律师戴启思指,被告被指为「外国代理人」,但却在不知道是哪国家或外国组织的代理人下而被裁定罪成,是他40年大律师生涯从未遇过的。求情指在不知国家或组织身份下,未能确定对国家安全有威胁。罗官最终判处3人监禁4个半月。 案件编号:WKCC 3633/2021 报导:爆炸头IG/FB/TG @boomheadhk #邹幸彤 #国安处 #支联会 #ChowHangTung #打压异见 #毋忘六四 #国安法 #欲加之罪 #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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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5常委获批保释 邹幸彤梁锦威拒「禁言」条件 申撤回保释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5常委获批保释 邹幸彤梁锦威拒「禁言」条件 申撤回保释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除了批准邹幸彤、邓岳君和徐汉光保释,亦主动向没有提出申请的梁锦威和陈多伟批出保释。惟邹幸彤和梁锦威拒绝接受「禁止受访」的条件,故即时申请撤销保释。 罗官坚持让他们保释,驳回两人撤销保释的申请,但两人可以「技术性地」拒绝签署保释文件并维持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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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定罪及刑期上诉均遭驳回 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警方国安处2021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要求7名支联会常委提交资料被拒。前副主席邹幸彤、常委邓岳君及徐汉光否认「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经审讯后裁定罪成,判囚4.5个月。三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为首宗《国安法》实施细则上诉案件,今(14日)被高等法院全部驳回。原获保释候上诉的邓岳君及徐汉光被撤销保释,须即时服刑,邹幸彤则于离庭前高呼:「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辩方表示将申请上诉至终院。 国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姬裁定,辩方不能于审讯挑战涉案通知书的合法性,并同意原审指,控方毋须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指实施细则原意明显赋权警务处长广泛权力作调查,要求须先证明组织身分才发通知书是不合理。法官亦认为,本案涉「公众利益豁免权(PII)」被遮盖的资料、及控方证人拒答问题,均没有令审讯不公。 2⃣【元朗7.21】控方质疑林卓廷称呼市民「兄弟」却不对白衣人说:兄弟唔好打? 3⃣【苹果案】财务文件显示众志参与G20登报 李宇轩估计周庭有份联络《朝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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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联会未向警方提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人申请上诉终院被拒

已解散支联会未向警方提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人申请上诉终院被拒 已解散的支联会未有向警方国安处提交资料案,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证明书被驳回。法官黎婉姫认为,本案没重大而广泛的法律观点,申请人并无合理争辩,因此驳回相关申请。邹幸彤与两名前常委邓岳君、徐汉光,于2021年没有应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被裁定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成,判囚4个半月。3人早前上诉被驳回,之后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 2024-04-17 16: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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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时任副主席邹幸彤等三人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证明书被驳回。

#港闻 【Now新闻台】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时任副主席邹幸彤等三人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证明书被驳回。 邹幸彤与支联会两名前常委邓岳君、徐汉光,早前被裁定拒交资料罪成,判囚4.5个月。被高院驳回定罪及刑期上诉后,他们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许可的证明书。 邹幸彤在庭上指,案件仍有重要的争议之处,包括涉案的组织是否外国代理人、是不是犯罪的要素等。 法官黎婉姫指,相关争议在审讯及上诉时提出过,认为本案没重大而广泛的法律观点,驳回他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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