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9时起曾到辽宁省、四川省和吉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11日晚9时起曾到辽宁省、四川省和吉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辽宁省、四川省和吉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11日晚上9时起,所有曾经到过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街道或南关岭街道、中山区葵英街道,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高新区中和街道、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兴华街道的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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