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21)日零时起取消曾到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或海南省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21)日零时起取消曾到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或海南省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或海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21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宿豫区陆集街道、淮安市盱眙县,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宁乡市城郊街道、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常德市,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永佳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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