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3)日零时起取消曾到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3)日零时起取消曾到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9月3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