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午3时起曾到四川省、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3日午3时起曾到四川省、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四川省、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3日下午3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街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江西省上饶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村或彩云街道、巴南区鱼洞街道、长寿区菩提街道、渝北区龙溪街道的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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