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9时起曾到四川省和重庆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4日晚9时起曾到四川省和重庆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四川省和重庆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4日晚上9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万年场街道,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龙塔街道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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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午3时起曾到四川省、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3日午3时起曾到四川省、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四川省、河北省、江西省和重庆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3日下午3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街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江西省上饶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村或彩云街道、巴南区鱼洞街道、长寿区菩提街道、渝北区龙溪街道的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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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晚9时起曾到辽宁省、四川省和吉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1月11日晚9时起曾到辽宁省、四川省和吉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辽宁省、四川省和吉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11日晚上9时起,所有曾经到过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街道或南关岭街道、中山区葵英街道,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高新区中和街道、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兴华街道的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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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6)日零时起取消曾到四川省和海南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四川省和海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16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或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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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凌晨1时起取消对曾到四川省广安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5月29日凌晨1时起取消对曾到四川省广安市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5月29日凌晨1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的措施: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恒源东区U栋2单元。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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