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公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当事人陈述、警方文书纪录报警回执、被申请人悔过书保证书、未成年子女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供人民法院审查保护令申请。 被申请人未发表意见,或认可存在家暴行为、但辩称申请人有过错的,不影响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认定为民诉法“6个月内不得再诉”规定的例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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