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已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六条发出证书,指示将在高等法院原讼庭审理的47 名民主派人士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已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六条发出证书,指示将在高等法院原讼庭审理的47 名民主派人士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相关审讯不设陪审团审理,部分被告已收到通知。 消息指,林是基于 3 项理由发出证书,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若审讯设有陪审团,“有可能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实际风险”。 目前,该案所有被告已于今年 7 月先后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其中 30 名被告,分别排期于 9 月及 11 月,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 日前,林定国接受《南华早报》专访时曾表示,由三名指定法官审理上述一案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公平,认同“迟到的公义并非公义”;他亦强调国安案件排期开审时间并非特别长,倘若所用时间确有必要,不应视为延误,已指示律政司检控人员加快案件处理。 (法庭线,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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