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要求人脸识别须“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

中央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要求人脸识别须“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 公共场所人脸识别或存储超1万人脸信息的技术使用者,应向地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提交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 不得将人脸识别验证身份作为出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唯一方式,应向不同意人脸验证者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人脸外,宾馆银行车站等经营场所不得强制或误导人脸识别。 公安国安可依需要在公共场所远距无感式辨识特定自然人,及人脸识别分析种族民族宗教信仰健康状况社会阶层等敏感个人信息。除此之外,远距识别仅可在紧急情况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使用,由其主动提出,并限定在最小时空、人群和信息关联范围内。 (中央网信办)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 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 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或者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封面图片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规范人脸识别应用,不得强制索取非必要个人信息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规范人脸识别应用,不得强制索取非必要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周三发布《》,明确规定在多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法规使用 人脸识别 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最高法并规定,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须征得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应用程序不得强制索取非必要个人信息;小区物业不能以智能化管理为由,侵害居民人格权益。物业不得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小区唯一验证方式。 同时明确五类情形可以使用人脸识别: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而处理人脸信息的;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人脸信息的;在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处理人脸信息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封面图片

上海对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上海对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刷脸支付、刷脸解锁、刷脸开门、刷脸进站……“刷脸”,正在越来越频繁地嵌入我们的生活。“刷脸”时代,谁来保护我的人脸信息安全?面对公共场所过度使用甚至滥用人脸识别技术,2024年,上海“亮剑浦江·2024”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快整治步伐,朝着公共场所“不刷脸为原则、刷脸为例外”的目标持续攻坚。作为第三方,华东政法大学智能法学科在学科负责人高富平教授的带………… -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封面图片

中国网信办提出人脸识别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且要得到当事人同意

中国网信办提出人脸识别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且要得到当事人同意 中国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提出要在特定目的和严格保护下才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并需得到当事人同意。规定旨在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保护个人讯息权益及其他人身、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之前,应取得个人同意,除非法律规定例外。不得在可能侵害他人隐私的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分析敏感个人讯息。对于公共场所使用相关技术或储存超过一万人人脸讯息的使用者,必须在个工作天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报备。

封面图片

7小区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广东江门检方督促公安履职

7小区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广东江门检方督促公安履职 “广东检察”披露,江门市江海区“某某花园”、“某某豪庭”等7个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在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且已完成大部分小区业主的人脸信息采集。小区物管公司仅口头告知收集业主的人脸信息、联系电话、住宅地址等个人信息用于安保门禁,并未明示“人脸信息”的存储、传输、提供等处理情况,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2月,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在对辖区所有封闭式管理的小区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的情况进行排查中发现本案公益损害线索,于3月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 3月30日,江海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职。截至2021年5月,江海区公安分局已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楼盘销售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依法依规安装的场所要求签订承诺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时整改并接入公安网管系统,对违法安装的场所作出拆除并清空所有数据的处理。()

封面图片

光明网评论员:高校教室装人脸识别监控,有必要吗

光明网评论员:高校教室装人脸识别监控,有必要吗 大学生已然成年,需要也能够对自己负责,学校对其管理教育不应仍像是小学中学那般过于“操心”,以这样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实则无限放大了私域被透视的可能。本月,南昌大学在全校教室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的行为引发争议。10月20日,最新的媒体报道显示,目前该校大部分教室一前一后安装了双摄像头。接受采访的一位南昌大学的大二学生说,“直到开学启用了才给我们发通知,听说是课下自习也录,有这个必要吗?”网传南昌大学某课程群聊天记录截图。来源:潇湘晨报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如何设限,是近年来屡被讨论的话题。在高校教室内安装监控,则将这一话题突出放大。大学校园是一个有限的公共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生活学习的群体范围相对明确。南昌大学此前回应,其目的是监督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的情况,系上级要求,信息内部使用,“很多学校都这样做”。大学生已然成年,需要也能够对自己负责,学校对其管理教育不应仍像是小学中学那般过于“操心”,以这样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实则无限放大了私域被透视的可能。这也就涉及更为重要的问题,高校安装摄像头,学生的知情权是否被尊重?尽管高校安装摄像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否征求过学生意见?学生不同意个人隐私被摄录又该如何解决?在南昌大学公示的《智慧安防三期采购项目需求征集意见公告》显示,采购的摄像头规格均带有人脸识别及智能检索功能,包括支持目标抓拍、以图搜图、按姓名检索等。这即意味着摄像头下学生的一举一动都将会对号入座,那征得学生同意就更有必要了。2021年底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显然,高校以监督学生学习生活为目的安装摄像头的初衷,是有违现行法律的。而从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角度看,在教室加装支持人脸识别摄像头,无形中已经束缚了老师和学生,大学开放自由的学术氛围也会因为摄像头受到限制。大学校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因此摄像头的安装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如大型考试监控等。退一万步说,高校想通过新技术来实现在信息社会下的高效管理,那就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征求相关人群的同意。新技术确实给当下社会带来许多便利,但诸如教室加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宿舍查寝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的出现,使得大学生的隐私权边界不断被冲破。教会大学生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本就是大学教育的题中之义。当大学教室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无死角介入学生学习生活,学校自身还能否取得学生信任?除此之外,在带有人脸识别和智能检索功能的摄像头下生活,人们必然会在无形中感受到压力,由此可能产生的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又该何解;人脸识别摄像头摄录下的海量个人隐私信息该如何脱敏处理,该如何保存和防护。这些问题,高校在安装摄像头时,是否有过重点考量呢? -电报频道- #娟姐新闻:@juanjienews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