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男子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成 还押候判
51岁男子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成 还押候判 51岁保安员涉在社交网页有关黎智英被捕的帖文留言,号召冲入湾仔警察总部,袭击警察高层,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下月7日,听取求情及判刑,期间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及感化报告,被告还押候判。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裁决时表示,观乎被告周健国留言的前因后果,被告明显因知悉反政府人士被捕,经过思考及实际行动,留言鼓励其他人针对警队高层、以暴力解决问题。法官认为作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被告声称在社交网页只是「发噏疯」来开脱罪责的说法匪夷所思,不能以鲁莽来淡化留言的煽惑性。法官指出,若果被告想表达心中愤怒,大可在私人群组发讯息发泄,而非在公开帖文下留言。根据帖文的上文下理、后续网民互动、被告的招认,认为被告的煽惑行为是带有意图,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罪成。 2024-01-24 15: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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