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名㓥房业主没向当局提交租赁通知书判罚款共逾3.7万元

27名㓥房业主没向当局提交租赁通知书判罚款共逾3.7万元 27名「㓥房」业主因没有在规管租赁的租期开始后的60日内,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提交租赁通知书,违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的相关规定,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并被判处罚款共37600元,其中一名触犯7宗控罪的业主被判处罚款5600元。自条例生效以来,已有共169名「㓥房」业主因违反条例而被定罪。估价署发言人呼吁「㓥房」业主,必须严格遵守条例下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醒「㓥房」租客在条例下所享有的权益。 2024-03-15 19: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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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㓥房业主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罚款共32000元 21名㓥房业主因违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相关规定,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被判处罚款共32000元。有关业主违返的规定,是没有在规管租赁的租期开始后的60日内,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提交租赁通知书。其中2名业主分别触犯5宗罪行,各被判处罚款4000元。差饷物业估价署表示,自条例生效以来,已成功检控239宗个案,共涉及204名「㓥房」业主,罚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计总罚款共43万3700元。估价署发言人呼吁「㓥房」业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署方会继续坚决采取执法行动,打击任何违例个案。 2024-04-19 17: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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